据法新社报道,当天上午11点半左右,在巴黎圣母院大教堂前面,至少有两名身穿罩袍的妇女和一名披戴伊斯兰头巾(未遮住面部)的妇女,以及一名呼吁示威的负责人,当着数十名记者的面被警察带走。据悉,当时参加示威的有十来个人。
负责公共秩序的警察分局长阿莱克西·马尔桑对记者宣布:“不是因为戴头巾而带走他们,而是因为他们的示威未遵守事先申报的规定。”
这个示威的组织者、“别碰我的宪法”协会负责人拉什德·内卡兹在打给法新社的电话中透露:当天上午10点钟左右,亦 即在巴黎圣母院举行示威之前,他和“一位身穿罩袍的妇女朋友”一起在爱丽舍宫总统府前被捕,随后被带到警察局。他表示“原希望警察以穿戴罩袍的名义开出罚 单,但警察不愿意这么做”。
在巴黎圣母院前面示威的人之中,有一位来自法国南部城市阿维尼翁(AVIGNON)的少妇,她当天早上身穿蒙面罩袍搭乘高速火车从阿维尼翁抵达巴黎。该女子名叫肯扎·德里德,现年32岁。她明确反对“罩袍禁令”,理由是这条法律了损害欧盟法律赋予她的权利。
肯扎·德里德是一家协会的义工,她从阿维尼翁出发时宣布:“我应邀去参加一个电视节目,刚好今天是4月11日,开始实行禁止罩袍法的第一天。”她对围着她的记者说:“这条法律损害欧盟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亦即我来去通行的自由、我的宗教自由,我只是在维护我的权利。”
这位少妇与其丈夫定居阿维尼翁,育有4个小孩。她强调说:“这条法律违反基本权利。”她的丈夫阿拉尔·德里德也在她旁边说:“根据这条法律,我的妻子必须足不出户关在家里,你们认为正常吗?我无法理解在这个人权国家有这样的法律。”
他还说:“她穿罩袍已经有13年了,从未引起反感。这条法律是转移注意力的一个手段。在法国有五百至两千名妇女穿罩袍,你们觉得这很重要吗?”
德里德夫人在上午9点半左右抵达巴黎的里昂火车站,她身穿米色和棕色蒙面罩袍,没有被开罚单。现场有很多记者等着她。
她重申:“我行使我的权利,我只是来去通行。我没有犯任何罪,我是一个享有全部公民权益的法国人,我只是行使欧盟法律赋予我的权利。”
德里德解释:“如果我被开罚单,这是在执行法律,我将接受罚款。但作为法国公民,这么说是很遗憾的,我将不得不以维护自由的名义上诉欧盟人权法院。”
从本周一起,法国实行《禁止在公共场所掩藏面部法》,该法禁止在公共场所用头巾、罩袍、风雪帽或面罩掩盖脸孔,违者将被判处150欧元罚款并(或)强迫接受公民教育学习课程。
4月11日,一名伊斯兰妇女在法国巴黎圣母院前接受媒体采访。(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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