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电、燃气及电话的订用:法国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电、燃气和电话目前主要由法国电力公司(EDF)、法国燃气公司(GDF)和法国电信公司(FRANCE TELE-COM)。这些公司的服务均采用实名订用制度;订用申请须以房屋承租人的名义进行登记。在签订住房租约后,即可凭租约和身份证件在住房所在街区的电力、燃气和电话公司营业处办理订用手续,所订服务至多在一个星期之内即可开通使用。
EDF的固定用电订费:为每个月4.20欧元;GDF的燃气固定订费为每月2欧元;电话固定订费为10.49欧元。法国电力公司和法国电信的发票:每两个月,这两个公司都会给用户寄发票。保留好这些发票,它们可以作为居住证明。
住房补贴:作为大学生,有以下两类住房补贴可以申请,但两者不能同时兼领。
社会住房补贴(ALS):凡符合某些条件的任何外国留学生都有权申请并享受。补贴享受者应满足的主要条件为:
拥有有效居留证件
居住城市人口超过10万
单人居住住房面积不得低于9平方米,且应带暖气、自来水和厕所设备(厕所可为楼层公用)
收入水平不超过享受该项补贴的上限
社会住房补贴的申请应向住房所在地所属的家庭补助管理署(CAF)提出。补贴金额可达房租的50%,但最高补助金额在巴黎不得超过163欧元,在外省不得超过140欧元。外国留学生在抵达法国,获得住房后,即可办理该项住房补贴申请。
个人住房补贴(APL)
如果所租用的住房属于APL(个人住房补贴),协议范围,则可享受房租减免补助。减免金额取决于可征税收入水平。相关申请材料须递交至住所所在地的家庭补助管理署(CAF)。应准备的材料包括:
一份居留证正反面复印件,并须缴验原件;
一份银行帐户证明(RIB);
一份学生证复印件;
如住所为大学生公寓,则提供一份由公寓管理机构出具的居住证明原件;
如住所为私人出租住房,则应提供房租收据、租约及收入申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