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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自主招生实施方案
自主招生是高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一项试点工作,目的是建设以国家统一考试为主,多元化测试选拔相结合,国家宏观指导、高校自主自律、社会有效监督,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高等教育招生考试制度。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按照北京市教委关于试行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文件的精神和规定,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深化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进一步扩大高等院校招生自主权,促进中学素质教育的全面开展,逐步改变以高考分数为唯一选才标准的招生考试制度,实行以文化课考试为主、与多元化综合评价相结合的招生录取模式,选拔综合素质良好;具有一定创新能力、实践能力;有较强的专业兴趣和一定特长;符合报考高等院校资格的考生,以便更好地实现高职人才的培养目标。
二、报名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心健康 ,已报名参加北京市2018年高考的考生。
三、招生专业及计划
工程造价 20人
建筑室内设计 20人
建筑工程技术 20人
影视多媒体技术 20人
电子竞技运动与管理(战队战术分析方向)20人
学前教育 120人
会计 20人
会展策划与管理 20人
艺术设计 20人
社区康复 20人
护理 50人
四、报名办法
1.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3月18日—3月22日
(2)报名方法:进入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jbzy.com.cn “自主招生报名系统”填写《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
2.现场确认
确认时间:2018年3月24日上午8:00—下午4:00
确认地点: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
携带证件:考生户口簿原件及A4纸复印件(户主及本人页复印)、考生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携带资料:
1、报名表:考生进入我院“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高等职业教育自主招生报名表》(报名表需考生本人及家长签字,更改无效)。
2、学籍卡(正反面复印件):(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册》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公章。(2)往届高中毕业生携带《北京市高中学生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者《北京市高中学生考试(考查)成绩登记表》和《北京市高中学生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公章。(3)中职生携带《学籍卡片》(带照片、有操行评语)或《毕业生成绩表》和《操行评语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学校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3、加分证书:获奖证书、特长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A4纸复印件。
4、体检表原件及复印件,无体检表考生不能被录取。
5、自主招生报名费100元
注: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核实后退回,复印件交于我院留存不再退还。
五、考试办法及时间
2018年自主招生选拔考试拟分两个阶段进行:
1、笔试(笔试、2018年3月31日上午9:30—12:00)
考察学生基础知识水平,考试名称“综合知识测试”(卷面成绩300分,语文、数学、外语各占100分)
2、面试(面试、2018年3月31日下午)
学院根据考生所报专业特点和要求组织面试考核,满分40分。
备注:面试专业的具体时间及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请考生及时关注我院网站。
六、录取
1.录取原则及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高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工作要求,认真贯彻“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 的录取原则。同时按照上级精神,依据考生总成绩,划定各专业城市户口与农村户口考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农村户口考生户比城市户口考生最低不低于5分。
(2)预录取:每名考生可填报两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以志愿优先为原则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第一志愿报考人数大于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则按本专业招生计划数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后未完成本专业招生计划,则进行本专业第二志愿录取。第二志愿录取时,将第一志愿未录取考生与第二志愿考生合并,按分数从高到低顺序录取;第二志愿录取后还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进行服从调剂考生录取;以上录取工作结束后仍有专业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征集志愿录取。
(3)考生各项考核项目的内容、权重及计算方法公示如下:
①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习成绩占总分的10%。
普通高中生考查会考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会考等级A为10分、B为7分、C为4分、D为0分;中职生考查最后一学年期末考试成绩(只计算语文、数学、英语成绩)。以上成绩求平均分记入(满分10分)。
②笔试和面试的成绩各占总分的30%和40%。
笔试、面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满分30分,面试成绩满分40分。
③加分成绩占总成绩的20%
A、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一级(2分)、二级及以上(3分);计算机模块考试:三模块(2分)、四模块及以上(3分)。计算机类只计算最高分值。
B、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三级及以上(3分);英语口语:初级(2分)、中级(3分)、高级(4分)。英语类只计算最高分值。
C、各种乐器等级考试:五-七级(3分)、八级及以上(4分);各种乐器比赛获奖前三名:区县级(2分)、市级及以上(3分)。同一乐器类只计算最高分值。
D、北京市艺术类统考成绩合格证书:专科(3分)、本科(4分)。
E、职业技能证书:初级(2分)、中级(3分)、高级(4分)。
F、书法、朗诵、话剧、表演、作文等:区县级(1分)、市级以上(2分)。同类证书只计算最高分。
注:以上项目应为考生在高中阶段获得(技能、等级类证书除外),同类证书不累计加分,满分20分;以上证书颁发单位为个人、公司、民间团体等非权威的不予加分。
(4) 免试及优惠政策
免试政策:考生在2015年以后取得以下证书,经本人申请,北京京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可免试入学
A、获得市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政府奖学金的考生;
B、高中语文、数学、英语三科会考成绩任意组合达到BBB及以上级别;
C、获得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员的考生;
D、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技能竞赛国家级三等及以上奖项者;
E、获得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高级工以上证书或指定证书者;
F、服役期间获得过优秀士兵荣誉称号或荣立三等功以上立功奖励者。
注: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报考时需参照北京市体检报考标准且符合各专业的报考要求。
免笔试政策:
A、高中生会考:语文、数学、外语会考成绩任意组合达到BBC级。
B、中职阶段获得报考专业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指定级别。
免面试政策:
考生符合以下条件,可免面试,成绩按面试满分的90%(100分*90%)计算。
美术类专业统测成绩专科及以上合格可免相关专业面试。
2.录取结果
录取结果将及时公布在我院网站上,同时按考生所填写的通信地址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考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
七、录取办法
1、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由招生录取组和监督监察组共同参与,集体决定录取结果。
2、以“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为录取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按照考生各考核项成绩加权计算后的合计分值,依据我院《招生章程》严格录取。
3、严格按照全市统一时间完成自主招生录取工作,按时将录取名单上报市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批准备案并在我院网站上公布预录取名单,公示后寄发录取通知书。
4、根据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被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今年不得再参加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当年高考。
八、组织机构
根据市教委的要求,成立由院长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组建相关机构,按照“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原则,认真作好“报名、考核、公示、录取”等各环节的工作。组织机构如下:
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钟建忠、梁 勇
副组长:高俊义、郭贺彬、卢少梅、刘殿武、葛淑霞
成 员:肖在国、乔平林、靳梅媚、林澍峻、谭 平、谷首龙、郭家驹、向以群、孟庆岩、王长兴、刘譞、房宏淼、邹 艳、孙明月
领导小组下设技术支持组、招生录取组、笔试面试考务组、面试命题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及纪检监察组。
1、技术支持组
组长:肖在国
成员:张永军、焦晓希
职责:保障自主招生报名、审核、评分系统的正常运行及网上报名数据的安全准确,并提供设备与技术方面的支持。
2、招生录取组
组长:郭家驹
成员:李 雪、范经纬 、闫晓喧、王 皓
职责:负责自主招生的全面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并提交领导小组审定;负责招生章程制订、招生简章制作和生源组织;负责报名、考试组织和录取的各项工作;负责考试选拔的组织及评价,负责考生高中会考成绩的统计及总成绩的核定;负责考生中学阶段综合表现的评价;负责确定录取名单并上报院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定。
3、笔试面试考务组
组长:谭 平
成员:丁立君、任瑞恩、温淑霞、林红霞、丁翠、王淼
职责:负责笔试面试相关考务工作。
4、面试命题组
组长:林澍峻
成员:乔平林、靳梅媚、谷首龙、邹艳
职责:负责面试命题及成绩评定工作,并将成绩上报招生录取组。同时具有保密工作。
5、后勤保障组
组长:郭家驹
成员:孙明月、柏振宇、齐树刚、王建新
职责:负责落实各项后勤保障
6、安全保卫组
组长:孟庆岩
成员:房宏淼、李晶
职责:安全保卫、车辆工作及预案
7、纪检监察组
组长:刘殿武
成员:孟秋明
职责:负责对自主招生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受理各类举报。
九、监督机制
1、自主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选拔程序,加强过程管理,录取结果透明公开。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
2、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有关材料;有关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实际情况出具证明和提供材料。对于弄虚作假者,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
3、加强管理,严格纪律。在招生工作中要求从事和参与招生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教育部和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条例”,违反者追究责任。
4、监督电话:01089681757
十、时间安排
1、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3月18日—22日。
2、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3月24日上午8:00—下午4:00
3、笔试:3月31日上午9:30—12:00
4、面试:3月31日下午分专业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5、学院网站公示预录取名单:4月9日(4月9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市高招办批准备案)
6、征集志愿网上收集考生报名信息:4月12日—15日
7、征集志愿现场确认、领取准考证:4月18日上午8:00—下午4:00
8、征集志愿笔试: 4月21日
9、征集志愿面试: 4月21日
10、学院网站公示征集志愿预录取名单:4月24日—30日(4月30日将预录取名单上报市高招办批准备案)
11、打印录取名册,办理录取手续:5月4日
12、寄发录取通知书:5月4 日
13、被录取的考生于5月中旬到学校报到。
十一、其它事项
1、学院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审查考生身体健康情况。
2、学院按国家高招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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