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安排
(一)学校组织初二年级在籍考生网络报名:4月12日至13日。
(二)学校组织初三年级在籍考生网络报名:4月14日至15日。
(三)各旗区招生办到各初中校现场采集考生照片:4月15日至24日。
(四)社会考生到户籍所在地招生办报名、现场采集照片:4月23日至25日。
点击进入》》鄂尔多斯市2012年中考网络报名入口
注意:本系统只供在籍学生使用,社会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招办报名。
(五)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汇总、审核本地区报名数据,收集、审核民族政策性照顾考生相关证明资料,上报市招生办本旗区各类报名数据、民族政策性照顾考生证明材料、社会考生报名材料、信息变更证明材料:4月26日至5月5日。
四、应急措施
网络报名期间,因设备故障、网络堵塞或突发事件造成报名工作无法正常进行,市教育局将根据具体情况适时延长或调整报名时间。
五、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须全面细致了解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方案及网络报名实施方案中有关规定,按时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进行预报名,认真填写、核对本人各项报名信息,牢记和妥善保管报名密码。网络报名工作结束后,报名信息不能修改。凡因考生个人原因导致报名信息有误或密码泄露而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在籍考生网络报名时无法自行更改本人姓名、民族和身份证号码,因特殊情况确需变更上述三项内容的,须到学校所在地招生办(考试中心)进行变更。具体办法为:考生先填写《鄂尔多斯市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到学校领取),由相关地区公安部门认定并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原件,经考生学校所属教育(教体)局教育股审核并在《鄂尔多斯市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上签字盖章,最后将《鄂尔多斯市学生学籍信息变更申请表》和相关证材料原件交到学校所在地招生办(考试中心),招生办(考试中心)根据材料进行变更。凡不能提供证明材料原件的考生,不予变更。
(三)民族政策性照顾考生须在报名时填写《鄂尔多斯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民族政策性照顾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2),并于4月26日前向学校提供本人及其监护人新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两份、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经学校初审,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复审后予以资格确认,凡不能提供户口簿和户籍证明原件的考生,不予资格确认。
(四)革命烈士、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及驻鄂部队现役军人子女,获得市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和自治区二等奖以上的考生,初中阶段参加鄂尔多斯市教育局组织的体育比赛获得奖励名次的考生,需填写相应政策性照顾考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3、4),并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于5月10日前到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资格确认,地点在市教育局103室。
(五)在考生进行网上填报过程中,要注意密码信息的保密性。在设置密码时,不要设置简单密码及以个人信息为密码;要设置科学、保密性强且容易本人记忆的密码。仔细阅读报名及修改页面上的提示信息,严格按照页面的要求进行信息填写,页面上的信息一律以半角形式填写。当出现报名不成功时,阅读系统提示的错误信息,将不正确和未填写的数据信息及时修改。有不能解决的问题时,及时与老师联系。
(六)市考试中心复核、下载全市报名数据,审核民族政策性照顾考生证明材料:5月5日至10日。
(七)市教育局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社会考生报名资格和政策性照顾考生材料,公示政策性照顾考生名单:5月10日至6月10日。
三、工作流程
所有初二、初三年级在籍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http://www.ordosedu.cn/)完成网上预报名工作,待本地区招生办(考试中心)现场采集照片后,方可取得参加我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的资格。
报名具体流程为:
(一)在籍考生登录“鄂尔多斯教育在线”,点击“鄂尔多斯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网络报名”图片,输入考籍号、密码(考籍号为学籍号;初始密码为本人身份证号码,首次登录时须更改)和验证码进入考生网络报名页面,填写各项报考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报名信息并完成网上预报名,系统将为考生生成《考生预报名表》,打印并核对无误后考生本人签字,学校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整理并存档。
(二)各旗区招生办(考试中心)下载本地区初二、初三年级在籍考生报考信息数据,到各学校采集考生照片,为考生打印《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表》。学校将招生办(考试中心)打印出来的本校考生报名表分发给考生核对,考生对本人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
(三)社会考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户籍所在地旗区教育(教体)局教育股领取并填写《鄂尔多斯市201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社会考生报名资格审核表》(见附件1),教育股进行报名资格认定后在《审核表》上签字并盖章。考生或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原件和《审核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招办(考试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并采集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为:原就读学校学籍证明、学籍档案和初二生物、地理考试成绩证明,本人及其监护人新户口簿和户籍证明等。所有证明材料均需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不予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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