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合同 篇1
甲方(托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运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协商,根据合同法有关规定,订立货物运输合同,条款如下:
1、货物运输期限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为止。
2、货物运输期限内,甲方委托乙方运输货物,运输方式为______运输,具体货物收货人等事项,由甲、乙双方另签运单确定,所签运单作为本协议的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须按照货物买卖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
4、乙方须按照运单的要求,在约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
5、甲方支付给乙方的运输费用为:______元,乙方将货物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开具全额运输费用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支付全部运输费用。
6、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同时应协助收货人亲笔签收货物以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如乙方联系不上收货人时,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及时通知收货人提货。
7、甲方交付乙方承运的货物乙方对此应予以高度重视,避免暴晒、雨淋,确保包装及内容物均完好按期运达指定地。运输过程中如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损坏、变质、污染等问题,乙方应确认数量并按照甲方购进或卖出时价格全额赔偿。
8、因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期运达目的地时,乙方应将情况及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相关证明,以便甲方与客户协调;非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货物无法按时到达,乙方须在最短时间内运至甲方指定的收货地点并交给收货人,且赔偿逾期承运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9、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
10、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托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承运人: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
收货人: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订立如下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___________规格:______数量:______重______公斤,价值:______元。
第二条货物起运地点: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货物到达地点:______市______街______号
第三条货物承运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货物运到期限: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
第四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承运人必须保证货物无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
第五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货物起运及到达后的装卸均由承运人负责,承运人应在托运人指定的地点完成货物装卸。
第六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货物运达后承运人应立即通知收货人,由收货人指定卸货地点,在卸货地当场进行验收,并对货物是否完好等情况开具验收单(一式两份,一份交承运人,一份交托运人存底)
第七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本次运输运费元,本合同签订后托运人预付定金元,货物到达卸货并由收货人确认货物完好无损后7日内支付剩余的费用。
第八条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承运人应在货物到达以后,收货人未验收前妥善保管货物。
第九条违约责任
1、托运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5%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并且不能超过本合同第三条约定的货物运到期限。如造成货物逾期到达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3、运输过程中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任何情况,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并向托运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元。
第十条本合同如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裁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托运人:(盖章)承运人:(盖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时间:______年___月___日。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区______路(街)______号。
运输合同 篇2
甲方:______工程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协商,协信·天骄名城三期商业土石方外场运输交由乙方承运。
一、外场运输车辆单价及车辆斗容量
1.外场运输汽车斗容量为18立方,每车单价为135远。
二、运输过程及倾倒地点责任认定
1.外场运输单价包含的费用为(渣场费、环卫、路政、城管、综合执法、交警)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都包含在运费中。甲方不承担渣车出工地冲洗槽后所产生一切经济费用及法律责任。
三、供油方式及付款方式
1.内转运输车辆用油由甲方提供,油料价格按照市场公开价提供给乙方。付款时将当月所用油量总价扣除,后结算。付款方式按业主付款方式一致,为80%。
2.汽车及油料,由乙方自行安排人员照看及管理,产生的被盗及安全责任,乙方自行负责。
3.渣场推土机及装载机的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4.乙方在甲方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如运渣造成停工,超过3天,则按照每天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5.乙方在不能完成外运渣的情况下,超过3天,甲方有权将运输另找其他汽车运输运渣,乙方的外运运输费用则按每车费用的50%结算。扣除的50%则作为甲方停工损失。此合同经甲乙双方认可生效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运输合同 篇3
托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至诚至信、合作共赢的原则,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运甲方货物相关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此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货物名称:,数量:
第二条 货物起运地点:浙江金华;货物到达地点:上海宝山区
第三条 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按元/吨结算(提供正式增值税发票);
2、运输期限:十天内完成货物运输任务;
3、货物运输任务全部完成后,乙方凭甲方委托收货人签字确认的发货清单并开具正式增值税运输发票到甲方财务处结算运费,甲方在7天内以现金或转帐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四条 双方职责
1、甲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准备好货物,确保托运货物符合国家法规运输要求。
2、甲方提前壹天以电话或电传形式通知乙方发运计划,提供收货人的详细地址、电话、并通知收货人做好接货准备。
3、乙方向甲方提供真实有效的资质材料,主要包括:营业执照、道路运输许可证、税务登记证、法人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
4、乙方确保将货物安全、及时、完好地运达指定地点。
5、乙方有权拒绝承运甲方交运时在货物中夹带、匿藏危险品或禁运品。
第五条 途中承运约定:
1、承运货物后,乙方应嘱咐驾驶员盖好雨布,绑好货物,做好运输前的准备工作,并在货物运输交接单上签字。如货物到达目的地有损坏、缺失、以及雨水等原因导致货物损失的后果,由乙方按产品成本价承担。
2、运输途中的过路、过桥费等其他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因超高、超宽、超限等一切违法行为,造成交管部门处罚的全部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条 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真: 传真:
20__年 月 日 20__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4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本着公平、平等、等价有偿和诚信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运输费用
1甲乙双方建立战略商业伙伴关系,乙方给甲方最优惠的价格。
2运输费用以甲乙双方签章确认的乙方报价为准,运输报价: 力资: (价格随行就市),价格变动应提前通知甲方认可。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需调用车辆前,应提前一至两天向乙方说明装柜地点和时间、货物名称、重量及卸货地点,联系人及电话,落重日期等。并对所提供托运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厂方正常装柜时间为每天08:00----17:00。
甲方按协议约定及时与乙方结清各项费用。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车辆必须是技术性能良好,证照齐全、合法、有效,并购买了交强险、商业险、物流责任险。货物启运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承运车辆及驾驶员的基本资料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卡、驾驶证、身份证)。
2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准时安排货柜到工厂装货,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准时到厂,需向甲方说明情况。
3货物运输过程中若发生意外交通事故,无论是否导至货物损坏,乙方在启动交通事故救急预案的同时,还应及时通知甲方,并随时通报事故处理情况。
4本协议为甲方商业机密,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否则,由此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对甲方的货物造成损坏、丢失的风险责任由乙方承担,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第四条:费用及结算方式:
1运输费用以月结方式结算(月底提供单据由甲方确认后予以结算)。
2乙方同意采用以下方式收款:
由甲方将款项付至乙方如下账号:
账户名:
开户行:
账号:
以上信息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需加盖公章)。
第五条:其它
1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提交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解决。
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20xx年12月31日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运输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____》,本着公平公正、互惠互利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袋装水泥运输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运输事项
1.1工程名称:
1.2运输品种:袋装水泥。
1.3运输数量:以甲乙双方的'实际运输结算量为准。
1.4运输方式:汽车运输。
1.5货物起运及到达地点:
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二条运输价格
2.1运输单价:
袋装水泥运输单价为0.75元吨/公里;
以上运输单价包括但不限于直接运输费、装车费、税费、_____费等在内的综合运输单价。
2.2运输距离:
2.2.1从至格拉基水电站施工区域综合运点.
运输距离为KM;
第三条双方权利与义务
3.1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3.1.1向乙方介绍工程基本情况,讲明工程对袋装运输的要求,工程环境,交通道路等情况;并保障工地范围内的道路通畅,允许整车通行。
3.1.2负责对乙方运抵的袋装水泥进行收货、过磅计量、签收。
3.1.3按合同规定,在与乙方完成结算手续并收齐乙方各种
3.2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3.2.1乙方在装卸袋装水泥时应服从装卸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避免事故的发生,否则由乙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由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3.2.2由乙方负责在水泥厂的水泥仓库装货,并将甲方订购合格的袋装水泥及质量检验报告及出库票据同期运抵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
3.2.3配合甲方对水泥厂出库袋装水泥的数量进行过磅计量,并将甲乙双方确认的验收票据返回给水泥厂家。
第四条检验、验收
4.1乙方根据甲方袋装水泥需用计划将水泥运抵合同指定的交货地点。
4.2乙方在合同约定地点装货时应对袋装水泥的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进行核对,若发现不一致时不得发运。否则,甲方可以拒绝收货,而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3水泥运抵合同指定供货地点后,甲乙双方在现场过磅或检包验收,如发现水泥品种、规格及数量与供货计划要求不符,甲方除拒绝收货外,还将根据相关合同条款向乙方提出索赔。
第五条价款支付
5.1付款方式:采用银行转帐。
5.2结算方式及运费支付:每月25日为当月的运输结算截止日。甲、乙双方在完成相关对帐及票据传递手续,乙方按照当月实际验收运输数量出具的全国统一运输发票经甲方审查核实后,完成当月合同双方的结算手续,并于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运输费用的支付。
5.3发票出具:乙方根据实际现场验收数量出具运输发票。
第六条 运输包干单价中已包含乙方所有的应办理及应承担的各种_____费,若发生有关_____方面的一切事宜,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但由于乙方的运输事故或其它任何原因,造成甲方货物损失(遗失),乙方应按照合同第7.2.2条款规定的袋装水泥单价赔偿。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签订运输合同后,在履约期间违约,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7.1.1甲方违约拒绝收货(非乙方原因造成),应承担乙方由此所造成的损失。
7.2乙方的违约责任
乙方在签订运输合同后,在履约期间违约,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7.2.1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因自身原因未按甲方运输计划时间要求及时组织_____运输,导致甲方现场缺货停工,乙方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7.2.2合同履行期间,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盗卖、调换袋装水泥。乙方应负责赔偿袋装水泥价款(不含运费),赔偿金额按照下列单价的3倍计算,并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而未支付的运输款中扣除,如运输款不足以赔偿,应另行补足:
7.2.3乙方运抵格拉基水电站工程现场的袋装水泥的品种、规格、数量与质量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的内容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和入库,乙方须无条件的更换符合甲方要求的合格袋装水泥,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7.2.4由于乙方的原因,造成袋装水泥质量不合格、数量损失、无法卸车入库等,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7.2.5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责任。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经双方同意,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故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约合同期限应予延长。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8.2在袋装水泥运输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包括洪水、山体滑坡等造成的桥梁道路中断,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积极地采取应急措施以保障甲方工程的需要。
第九条合同争议
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生争议,首先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仍不能达成协议,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委员会_____申请_____,_____裁决为终局的。
第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本合同的失效在运输期限已满并结清全部运输价款后自行失效。
第十一条其他
11.1本合同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1.2本合同双方相互提供的文件、资料,双方除为履行合同的目的外,均不得提供给第三方。
11.3合同双方,不论哪一方向对方提出函电或要求,如系正式书写并按合同协议书中明确的合同双方地址派员递送或邮寄、传真的,在取得对方人员或通讯设施接收确认并在五个工作日内没有相应的回复后,即被认为已经被对方正式接受,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1.4本合同共份,甲方执份;乙方持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6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买卖双方签订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条款进行交易:
(1)品名及规格____
(2)数量____
(3)单价____
(4)金额____
合计____
允许溢短装__%
(5)包装:
(6)装运口岸:
(7)目的口岸:
(8)装船标记:
(9)装运期限: 收到可以转船及分批装运之信用证__天内装出。
(10)付款条件: 开给我方100%保兑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证,并须注明可在装运日期后15天内议付有效。
(11)保 险: 按发票110%保全险及战争险。
____由客户自理。
(12)买方须于__年__月__日前开出本批交易信用证,否则,售方有权:不经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买方对本约未执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对因此遭受的损失提出索赔。
(13)单 据: 卖方应向议付银行提供已装船清洁提单、发票、中国商品检验局或工厂出具的品质证明、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数量/重量签定书;
如果本合同按cif条件,应再提供可转让的保险单或保险凭证。
(14)凡以cif条件成交的业务,保额为发票价值的110%,投保险别以本售货合同中所开列的为限,买方如要求增加保额或保险范围,应于装船前经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险费由买方负责。
(15)质量、数量索赔: 如交货质量不符,买方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30日内提出索赔;
数量索赔须于货物到达目的港15日内提出。
对由于保险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转运单位或邮政部门造成的损失卖方不承担责任。
(16)本合同内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约或延迟交货,售方概不负责。
(17)仲裁: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事项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由双方通过友好方式协商解决。
如果不能取得协议时,则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根据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规则进行仲裁。
仲裁决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具有同等约束力。
仲裁费用除非仲裁机构另有决定外,均由败诉一方负担。
仲裁也可在双方同意的第三国进行。
(18)买方在开给售方的信用证上请填注本确认书号码。
(19)其它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7
甲方:
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现甲方因业务发展需要,向乙方租用车辆作为甲方日常业务运输货品和人员之用,现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达成以下合作协议(下称“本合同”),甲乙双方均需完全忠实履行。乙方向甲方提供身份证、户口本、工商银行卡的复印件以及甲乙双方约定的送货运价做为合同附件。
租赁概况说明:
第一条 车辆状况:乙方承担提供金杯车型的车辆负责为甲方提供运输。
第二条 协议期限
1、合同期限:本合同从月 月 日止,为期 年。
2、甲、乙双方同意本协议有效期为合同当天起生效,期满后可续约。
3、甲、乙双方如有一方因故要求终止合同,必须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第三条 合作期间若油价同比 年 月 日(参考标准:长沙中石化0号柴油和93#汽油价格为/升)累计上涨或下降10%承运价不做调整,超出10%以上双方另行协商补贴燃油费用。
第四条 乙方必须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的同时,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正规税运输业发票及其它费用发票,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保证金: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 元整作为合同保证金。保证金的退还:保证金在双方终止合同后,在公司物流部办理好相关手续且协商一致,15天后退还。
第六条 甲方有新开店铺按甲乙双方约定的送货路线及价格做为付费参考标准。
第七条 乙方必须合同拥有车辆的产权证明和相关使用权,并自行负责办理该车的道路通行证(通行范围包括长沙市市区所有路段)。
第八条 甲方交给乙方承运的货品由甲方工作人员负责单据和货品交接以及装卸。
第九条 乙方为甲方出车送货,对运出货物及返回货物,有义务保证货物的安全,如乙方因工作不慎而令到所运载的货物受损,一概由乙方按实际受损货物服装按吊牌金额的%,物料为金额的 %赔偿给甲方。
第十条 乙方有义务保障其运输车辆在甲方上班时间内处于好的运行状态。如因车辆或其它任何问题而不能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令甲方的出货拖延或损失,乙方必须承担责任(无论任何原因,若乙方未能履行甲方的工作安排,则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期间的租贷费用,并赔偿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 在运输旺季及货量大时,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临时线路调配及工作安排。合同终止和违约处理
第十二条 乙方因安排不当不能按时按甲方要求运送甲方货物或人员的,甲方可自行另外安排乘搭或租用其它交通工具,其费用在乙方租车费用中扣除,如每月累计达到三次或以上的视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同。
第十三条 所有赔偿款项必须在双方协商一致后15个工作日之内以现金的形式全部清付甲方,赔偿款项未付清时,甲方有权拒付当月运费。
第十四条 如乙方因车辆年检大修,被查扣或其它原因不能运送甲方货品须第一时间提早通知甲方物流部负责同事,以便甲方可提早另行安排。若乙方连续三天或以上不能为甲方提供运输服务,则甲方有权取消合同。
第十五条 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作书面补充,补充部分经双方签署即可作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若有分歧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向长沙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运输合同 篇8
我司专业经营我国沿海及内河地区各省港口之间散装船运输服务,可提供各等级吨位(1000-50000吨)船舶30多条,能承接各种矿产、粮食、钢材、水泥、沙石,大型机械设备等货物的运输。我司与各地区码头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装卸费用优惠,操作专业,并能为各客户量身订做最佳的物流方案,能做到汽运、铁路运输及海运相结合,能有效节约成本,为各客户带来更高的经济效益,欢迎各位致电咨询
我司经过多年的经营运作已拥有广泛的代理网络,使航线优势拓展到国内沿海、长江中下游及珠江三角洲水系。丰富的驳船、海船资源平且和码头、仓库有良好的战略伙伴关系,专业周到的服务团队,与众多的客户建立起牢固的业务合作关系。公司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的服务精神,形成了以“降低客户经营成本”为根本,以“伙伴式双赢策略”为准则的物流服务模式。
启运港上海港目的港湛江港最迟装运日随时
经营项目:主营国内散杂货海运,运价咨询、船舶出租、仓库出租等业务。
承运货类:煤炭、矿产、钢材、木材、水泥、沙石、化肥、粮食、机械设备、器材等散杂货。
行业优势:承运800吨—20000吨单次货物,自营和长期合作驳船、海船180多膄,提供门到门、门到港、港到门等便捷优质服务,每月运载量达到十万吨以上。
服务航线:海南港、防城港、钦州港、湛江港、广州港、深圳港、汕头港、厦门港、泉州港、福州港、温州港、台州港、宁波港、上海港、太仓港、张家港、江阴港、南京港、芜湖港、镇江港、南通港、连云港、日照港、青岛港、烟台港、天津港、京唐港、秦皇岛港、营口港、大连港等之间的往返及内陆港口的相互中转。
联系人:1392223****李小姐!或邮件
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运输规定,经过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托运方):上海市地接纳东方路
签订地点:上海市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
乙方(承运方):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签订时间:20xx年11月02日
根据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和信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水运运输合同,双方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一、货物名称、数量、起讫港、收货单位以及联系方式:
甲方现有钢材货物7.5万吨,要求在3日内自上海港口,委托乙方调遣散货船,运往湛江港口,收货单位吨联系方式0759-317****
二、装卸货时间:乙方在指定时间(11月03日)到港后(以乙方船舶到达目的港报港时起算),装货限时在2小时,卸货限时在1小时内完成。
三、货物运输的数质量保证:乙方船到起运港码头装货前,其货舱、货油泵和皮管等都应清洁干净,并且明确告知甲方,甲方根据乙方告知范围验舱合格,经双方签字后才能装油。装货时甲方应派员或委托人员监装。装船完毕,甲方应派员或委托起运港检测货舱空高并签封。到达目的港时甲方应派员验封、检验空高尺寸。乙方应保证签封完好,货物数量不少。
四、计量方法及损耗:
1.正常溢耗为3‰,乙方参加计量全过程。
2.超出正常溢耗部分,损失以3%计算,盈余以3%奖励。
五、货物由甲方保险,保险费由甲方自理;船舶由乙方保险,保险费由乙方自理。乙方包干运输,由乙方负担保险费及其它一切费用。
六、运输和运费结算:
货物不足船舶核定吨位,按船舶核定吨位7.5万吨计算;超过核定吨位,按实际吨位计算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按托运方要求运送。
包装要求托运方必须按照国家主管机关规定的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方有权拒绝承运。
一、托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托运方的权利:要求承运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方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方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方,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方所需费用。
2.托运方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方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方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方对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方的权利义务
1.承运方的权利:向托运方、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压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方应及时与托运方联系,在规定期限内负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方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方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货物到达的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缴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违约责任
一、托运方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方应按其价值的3%偿付给承运方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断裂、货物摔损、吊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方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自装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方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方无法卸货时,托运方应偿付承运方卸车等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方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方应偿付托运方违约金5000元。
2.承运方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达到,承运方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方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包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方。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方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方向负有责任的其它承运方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承运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①不可抗力;
②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③货物的合理损耗;
④托运方或收货方本身的过错。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2份,单位各留一份。托运方:上海广泛企业承运方:广州华崴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
代表人:李小姐代表人:郑先生
地址:湛江市地址:湛江市赤坎区康宁路物流货运管理中心内B23电话:0759-XXXXXXX电话:0759-3173322
开户银行:农业银行开户银行:
农业银行
帐号:XXXXXXXXXXX帐号:XXXXXXXXXXX
20xx年11月02日
运输合同 篇9
甲 方:×××
乙 方:×××
注册地址: 身份证号码(附复印件):
联系电话: 现 住 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达成协议如下,双方共同遵守:
一、合作方式
1、乙方自购集装箱运输拖车(包括拖头、拖架),甲方提供企业品牌,并以甲方操作,管理系统给予乙方支持.乙方在接受甲方制度的前提下,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甲方为乙方办理车辆正常营运所需的各类证件及代购代缴各项规费,费用由乙方承担。
二、合作期限:
期限三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交通运输劳动合同范本交通运输劳动合同范本。
三、合作车辆信息(可单列清单)
车辆品牌 车辆型号 车辆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码 备注
(车况资料可另附页补充)
四、违约责任
1、因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规定,造成无法继续合作的,可视违约方单方面违约,守约方有权向违约方索赔,并追究相应经济责任。
2、乙方不服从甲方管理或违反本协议约定事宜,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且有权停止乙方一切管理事务的办理直至扣车。
五、协议解除
1、本协议有效期满,自动终止。若双方不再继续合作,乙方结清所有款项后,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乙方须于一个月内将车辆所有证件税费等转出甲方名下。乙方要求续约的,须于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双方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乙方有优先续约权)。
5 经甲方同意,乙方将车辆转让给他人后,本协议自动终止。
3、如因国家政策调控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六、双方权利与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办理运输车辆、司机相关证件及批文,费用由乙方承担。
2、代购代缴乙方车辆保险费、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代垫。甲方有义务于上述费用到期前 天通知乙方,如因乙方逾期交款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理。
3、代扣代缴乙方营业税及附加税费。乙方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代扣代缴营业税及附加税,开票之时当即现款交清。
4、向乙方收取行政管理费用每月每车 元人民币。
5、协助乙方处理交通事故和其它安全事务。
6、本协议期满,若不再继续合作,甲,乙双方应对合作期间,因车辆违章,事故等事项作出处理,在结清所有债权,债务后六十日内由甲方无息返还乙方所交押金.若风险押金不足以抵偿乙方所欠债务时,甲方有权就风险金抵偿后的差额,继续向乙方主张权力.
7、甲方受乙方委托,为其承运货物,乙方在运作月结束后满 天,支付甲方运费、代垫费用等款项。
8、其它: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下月养路费、运管费、车船税、营业税、附加费及车辆所得税,如需开具发票,按发票金额的 %收取税金。乙方所得税由乙方向甲方自觉缴纳,不申报缴纳的,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担。
2、提供 辆质量合格的集装箱拖头及车架,自行招聘录用证件齐全、技术合格的司机,并负责车辆安全和司机的管理。
3、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承担车辆运作过程中所需的一切流动资金。
4、乙方应当认真全面履行本协议,如果甲方发现乙方逃避责任和应当履行的义务,损害甲方利益时,甲方有权扣留车辆,并要求乙方进行清算;乙方拒绝清算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当履约保证金不足抵偿乙方应承担的责任时,甲方有权申请将车辆拍卖,以拍卖价款抵偿乙方所欠债务。
5、承担运输过程中货物损坏、短少、灭失、被盗、车辆迟到、司机违章、违法或发生交通事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6、每月25日前向甲方缴纳上月行政管理费,逾期交纳的,甲方有权按每日千分之三收取滞纳金。
7、按公司规定购买保险,处理交通事故及索赔,承担保险索赔不足部分的全部责任。
8、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内,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办理车辆过户、转让、抵押和担保,否则,甲方不予办理相关手续。擅自过户、转让、抵押、担保无效。同时,甲方有权将擅自转让和过户的车辆收回,并无条件没收风险金,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9、合作期间,乙方必须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性法规,如因违法、违规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负。
10、乙方不得在未与甲方、相关第三人结清债权、债务的情况下,办理合作车辆的过户、转让、抵押、担保。
11、因乙方原因造成未能及时办理各项费用的购买以及证件审验、换证、补证手续,产生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连续二个月或年累计三个月不按时交款的,甲方有权停办有关证件和批文。
12、其它:
七、其它
1、《合作经营集装箱拖车业务协议书附件》作为本协议的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2、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车辆转让协议》与本合同同时使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交通运输劳动合同范本合同范本。
15 甲乙双方有签订《分期付款购车合同》的,《分期付款购车合同》在有效期内依然有效,与本合同一并执行,与本合同抵触之处,按本合同执行。
16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未尽事宜,可经协商后另行签订书面协议,作为本协议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17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8 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贰份,乙方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生效,加盖甲方骑缝章。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运输合同 篇10
发运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运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提高甲乙双方的经济效益,整合双方资源,充分发挥物流企业优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特订立本承运经营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 合同经营事项
本合同所涉承运经营事项为:货物运输权和运营收益权。
乙方享有的货物运输权、运营收益权受本合同约定的限制。
第二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甲方继续发包的,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续约的权利。合同期限内,甲、乙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的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条 承运方式
一、基本承运经营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装水和瓶装水运输的货源,由乙方运输至甲方客户指定的地点。
2、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内完成甲方安排或随时指定的运输业务。
3、承运金反向给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协议约定的承运金。
4、合同期间,乙方承担货物运输过程中包含但不限于发生的燃油、燃气费用、路桥通行费用、车辆维修保养费用、过磅费、过(省)境费等经营成本。
5、运输范围:大理市范围内。
二、补充承运经营方式:
1、乙方以自有车辆作为运输工具。
2、乙方的运输工具为: 号 汽车,车架
号 ,发动机号 。
3、乙方车辆必须车况完好、证照齐全、购有货物运输险和第三者50万以上保险、审验合格、安全适用、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三、货车采用班车运输方式,有运输安排即按规定时效配送。
货车按照甲方制定的《承运车辆管理及运营标准》规范运作。
第四条 承运经营保证金和承运金
一、承运经营保证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运保证金人民币 壹万元 。该保证金为乙方在合同期间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赔偿资金保证。承包经营期间,保证金不计付银行利息。
合同期限届满,甲、乙双方无债权、债务的,甲方在30日内一次性退还乙方扣除保证金扣减部分的剩余保证金。
二、承运金
1、承运金按货运吨位或货物数量,同时结合运输距离进行核算,合同期限内,因油价上涨等因素导致乙方运输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运金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以补充协议形式另行协商。
2、承运费用:
3、甲方每月承诺保底配送量:
4、承运金累计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双方就上一财务月运费进行核对在承运经营的次月15-18日全额发放,国家规定节假日顺延至收假日发放。
5、甲方财务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额发票,甲方以现金支付或转账方式支付。
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有权纠正乙方在货物运输中违法、违规行为。
2、甲方有权根据企业经营需要,自主地组织和调配货源。
3、甲方有权定期组织乙方进行安全和职业道德学习,并进行考核。甲方另有权通知乙方参加临时学习。
4、甲方有权制定本企业货物运输的规章制度。
甲方有义务保证规章制度符合物流行业的特点或交易习惯,不得增加乙方的负担和责任。
5、甲方有义务保证乙方正常运输,不得无理干涉。
6、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要,制定统一服务规范、在运输车辆上粘贴统一标示或广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费用。
7、甲方有权根据经营需求要求乙方更换车辆或变更线路,乙方必须配合。
第六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过500件时,必须当天送完所以货物。
2、乙方负责仓库管理,做好明细账目(进、销、存)每周、月向甲方上报仓库账目,仓库货物遗失或人为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3、乙方有义务保证货运资格合法、提供的车辆符合行驶和货运的国家强制性标准。
4、乙方有义务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全部复印件交甲方存档备案。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应主动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
5、乙方有权在甲方指定的货物运输期限内,自主安排运输。乙方有义务保证完成甲方的货物配送运输,并服从甲方的统一货物调配。
6、乙方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约定或主管部门规定以外的费用,有权对甲方没有依据的收费提出异议或向主管部门投诉。
7、乙方有权对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和统一服务规范提出建议和修改意见。
8、乙方有义务在运输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货物损毁时,在30分钟内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并立即报警。
9、乙方有义务保证联系渠道通畅,可以随时接受甲方货运调配。
10、乙方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
11、乙方运输桶装水的有义务将空桶免费运回至甲方工厂。
12、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卸货。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户收取任何费用,碰到确非乙方合同约定范围作业的,积极同甲方协商解决。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运车辆上发布车身广告,其广告登记、制作、粘贴由甲方完成;乙方有义务进行维护。
15、乙方负责收回配送产品货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财务缴清。
16、甲方提供产品乙方实行滚单支付,即第二单结清第一单货款,以此类推。
17、乙方在配送过程中因乙方服务、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户投诉,每次给予伍拾元处罚。
第七条 货物装卸、运输规定
1、乙方须按照甲方的发货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发货车辆,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要调整运输车辆。每车的装载量按照甲方开具的运输清单数量确定。
2、货到指定卸货地点后,由甲方客户按照发运单进行数量验收,并由甲方指定签收人签收,如未按指定签收人签收所造成的货款损失由乙方负责。
3、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作为该车运输验收的依据。
4、发货签收凭证(发货单回执、运输联、总数量确认单回执等)由乙方负责返回方发货员,乙方在卸货完成后根据甲方客户实际收货数量和收货单位指定签收人签认后必须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发货人核销。运输联由乙方保存作为结算依据。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货回单(发货单回执联)上应有指定收货人与乙方两个人的共同签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将货物交到指定收货人手中或者相关收货回执中的签名不是指定收货人本人的签名的或未签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据未有效签收对应的货值从乙方的运输费用中进行扣减;如乙方的运输费用不足以扣减的,乙方承诺赔偿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没有按甲方现场代表或甲方客户现场代表指定地点吊卸堆放而产生的驳运费用,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承诺其驾驶员严格遵守厂里的规章制度,文明停车,文明装车,文明出车,不损坏厂区内的任何东西,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乙方人员不谩骂他人,不打架斗殴,否则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担,并同意甲方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8、乙方由驾驶员签字认可的行为属于乙方行为,甲方不存在于驾驶员之间的任何交易及债权债务,甲方与乙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驾驶员不得以个人身份干涉或参与。
9、乙方应充分保证运输时效性,并按运输公里数进行时效约定,未在约定时间内配送到指定收货地点按200元/次进行延时罚款,详细时效约定如下:
50公里内: 2 小时;100公里内: 4 小时;200公里内: 8 小时;300公里内: 12 小时。 (以上时间不包含在厂装卸货物时间,实际时间以车离开工厂时间开始计算;超出300公里双方另行约定。)
第八条 货物运输及风险承担
一、风险承担
1、交通违章造成的行政处罚,交通事故,事故赔偿责任,乙方全部承担。
2、从甲方工厂装车完毕至将货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点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员签收的回单止,发生货物毁损的,由乙方按照开单价全额承担。货物运输险规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车辆和货物包装固有原因的确定,以国家相关检验机构的书面认定为准。
4、乙方遭受人身损害的,除保险公司理陪并实际赔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或补偿责任。
二、赔偿处理费用承担
赔偿责任认定和处理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工资、旅差费、法院诉讼费用、必要的律师代理费、主管部门的处理费用、鉴定费用等费用,由乙方全部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履行,不得单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如有违反,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人民币 伍仟元 的违约金。其他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另行赔偿。
二、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承运经营的车辆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不能保证车辆安全性能完好、车况整洁的;
2、不能保证甲方调配货运的;
3、将车辆交他人驾驶的、擅自倒货、窜货、私自开单销售或将承运货物转卖任何第三方、换车、配载的、捎带与承运工作无关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
5、无合法情由,拒不执行甲方统一服务规范的;
6、超出合同范围,未通过甲方而向甲方客户收取费用等有损甲方商誉的';
7、甲方车身广告被恶意涂盖清除的;
8、当车辆或人员有变更时,乙方未当日提供运输车辆证件、驾驶员身份证给甲方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三、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运经营保证金不予退还,乙方并应赔偿甲方 壹仟元/次 实际经济损失:
1、连续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调配货运的;
2、以甲方名义与他人签定货运协议并收取运费的;
3、盗窃、故意损坏、故意丢失甲方调配的货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通知甲方和保险公司的;
6、扣留或变相扣留运输货物的;
7、在甲方工厂或客户处,有谩骂他人、打架斗殴的;
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客户对甲方追究违约责任的,乙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外,还应承担该违约责任。
四、下列情况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实际经济损失:
1、发货签收回单不能在24小时内交回甲方的;
2、发货回单未有甲方或客户指定人员签收的;
3、发货回单未有乙方在运输人员栏签名的;
4、对账时乙方不能提供货运单运输联的;
5、进甲方工厂未按照甲方车辆停放制度,车辆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应在扣除乙方违约费用后,按时向乙方支付承运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违约金。
六、甲乙双方在履约过程中产生的乙方违约费用、赔偿金额等,双方应在当月结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赔偿金额未确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当月扣除的,可在后续月份结算中扣除。该结算由甲方出具清单、乙方3个工作日签收确认,否则视为乙方默认。
七、他违约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处理。
八、合同履行期间,如发生自然灾害、重大疫病流行、国家重大政策调整等不能预见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解除本协议,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 合同的变更或终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变更或终止:
一、甲方破产、解散或营运权证作废。
二、乙方车辆因事故或年限报废、被转让和车辆更新。
三、乙方死亡、丧失营运(劳动)能力、受到刑事处罚。
四、合同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续签。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甲、乙双方确认,双方为承运经营合同关系,无劳动、雇佣、劳务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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