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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上半年广东东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6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东莞市2018年上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7号)规定,我市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6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18年毕业并于同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2017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7年底或2018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8年4月10日上午9:00至4月12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点击此处进入报名系统
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内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红、蓝、白底色,100Kb 以下)。未按规定上传照片或上传虚假照片的,一经发现,即取消报考或考试资格。
(二)系统初审
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录入的部分个人信息与岗位资格条件进行匹配度初审。未通过初审的,不能继续报名程序。
(三)资格复审
考生本人于2018年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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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日报社2018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东莞日报社成立于1986年,为归口市委宣传部管理的公益三类事业单位,正处级,经费自理。现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件》、《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东莞日报社的发展需要,今年拟计划对外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用公开考试、择优聘用的办法招聘相关人员,确保聘用人员素质。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本次招聘岗位为专业技术岗位,共招聘7人,具体岗位情况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做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做出之日起不满五年的。
3、近两年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现场报名。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黑色钢笔填写或打印)一份。每位应聘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亲自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
1、报名时需要提交的资料:
(1)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职称及报考岗位要求的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一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3张(同版)。
(5)报考岗位所要求工作经验的证明(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单位证明等)。
(6)现就职于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报名时间:2018年1月16日至18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
3、报名地点:东莞南城三元路8号东莞报业大厦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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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和《关于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知》(粤人社发〔2015〕57号)规定,我市组织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165名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分为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两类。应届毕业生是指2017年毕业并取得就业报到证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含2016年办理暂缓就业手续且未就业的毕业生);社会人员是指除应届毕业生外,已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按招聘对象类别对应报考。招聘对象为“不限”的岗位,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均可报考。
对于学制为2年半或提前修满学分,于2016年底或2017年初毕业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时毕业未满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已满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学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执行国家及省、市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报名办法
(一)网上报考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报考指南》,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确认符合后,于2017年9月27日上午9:00至9月29日下午4:00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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