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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国家优质专科高等职业学校、国家“职业教育体制改革探索”试点院校。在填报志愿之前,留学群小编精心准备了“2022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希望能够帮助考生们找到心仪的学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夏季高考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学校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校本部):广东省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邮政编码:5284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学校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结)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本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成绩合格,获得规定的学分,达到毕(结)业要求者,颁发相应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颁发证书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退学者,视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有关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负责制定学校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专业招生计划,组织管理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的日常事务。招生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招生纪律和有关考试命题的规定,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考试招生监察小组,对招生工作全过程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和社会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录取批次为专科批次。
第十五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均以生源省(区、市)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第十六条 本校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协同育人项目实验班”,通过广东省夏季普通高考招收学生,与本校其他专业同批次录取,单独代码招生,单独编班。试点专业实验班学生按五年人才培养方案要求,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本校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合格的实验班学生进入协同育人本科高校试点专业学...
06-19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邮政编码:528437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中山市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A类。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白云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在保证完成招生计划的前提下,制定具体...
07-07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7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2017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校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广东省有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院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院校国标代码:13710
第五条 学校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中山港大道60号;邮政编码:528436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隶属单位:中山市人民政府
业务主管单位: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学生,在校期间按规定年限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理论和实践教学环节,符合毕(结)业条件者,颁发相应学历证书,并报广东省教育厅电子注册。颁发学历证书学校名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结)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校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普通全日制专科招生的日常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立由学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督小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十四条 学校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要求详见生源省公布的专业目录。
第十五条 在广东省录取批次:第三批专科批次、依据学考成绩录取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其他省(区、市)按生源省(区、市)规定批次执行。
第十六条 我校应用电子技术专业与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联合开展三二分段专升本应用型人才培养试点项目。学生在我校完成三年高职学段学习后各项考核合格,并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获得我校普通高职毕业证书。通过转段选拔考核的学生进入广东白云学院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习两年,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获得广东白云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
06-25
等待,用言语等待,用行动等待,用拼搏等待。六月的花朵不再属于春天,是阳光的笑脸苏醒了我们的梦。 让我们一起等待高考成绩及分数线的公布,报考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考生们注意了!2015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未公布,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一般在6月下旬公布,留学群 高考频道为您开通2015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发布入口,希望对您的有所帮助。
本网站将首先发布2015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相关信息,请考生们随时关注 本网站的2015年广东高考分数线。
2015年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高考分数线还没有公布之前,大家可以参考[广东历年高考分数线 以及2015年各省高考分数线预测汇总及2015 年高考分数线,让自己的心里有个数,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分数线历年浮动应该不会太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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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考研在12月底结束,留学群考研政治频道在考后第一时间为大家提供2017中山火炬职业技术学院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更多考研政治真题及答案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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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9
本文“2017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有关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政策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二条 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由学院主要领导、分管院领导和招生与就业处、教务处、监察审计处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学院招生计划、确定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等方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与就业处是组织实施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 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由监察审计处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同时接受考生、社会、新闻媒体、上级纪检机关的监督。
第三章 基本信息
第五条 学校名称:唐山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七条 学校代码:12785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九条 学制:三年
第十条 学历证书
学生学业期满、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唐山职业技术学院具印、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学历证书”。
第十一条 学院地址
新校区: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正泰街29号
院本部: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新华西道120号
西 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北区韩城
东 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光明路5号
第四章 学院概况
第十二条 唐山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普通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为河北省重点建设的示范性高职院校,全国优质专科高职院校建设立项单位。学院于2001年4月,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由原唐山市卫生学校、唐山市农业学校、唐山市商业学校、唐山市财贸干部学校等四所国家、省重点中专院校合并升格而成。追本溯源,至今已有66年的办学历史。多年来,学院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大批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学院现有在校生10559人。学院现设临床医学系、口腔系、护理系、财经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系、机电工程系、农林工程系等9系,基础部、基础医学部、社会科学部、公共外语部、体育部等5个教学部和继续教育学院,开办49个专业,涵盖农林牧渔、土木建筑、装备制造、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文化艺术、公共管理与服务、旅游、新闻传播、教育与体育等13个专业大类。在首轮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等级,多次被评为河北省招生工作先进单位、河北省就业工作先进单位、唐山市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唐山市文明单位。
学院与陆军总医院、唐山市人民医院、唐山市妇幼保健院、唐山市协和医院、北京朝阳中西医综合急救中心、上海宝冶集团(曹妃甸)有限公司、中车唐山机车车辆有限公司、曹妃甸实业港务有限公司、唐山金蝶软件有限公司、唐山京唐电子商务创业园、唐山启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美斯坦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天津嘉立荷畜牧有限公司、内蒙古格瑞得马铃薯种业有限公司等重点医院、企业密切合作,建立了321个稳固、紧...
本文“2017漳州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关于依法治招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高校实施“阳光工程”招生的要求,做好2017年招生工作,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制度化、程序化,增加招生透明度,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省招委会、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漳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职高专、艺术类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简介
第三条 学校全称和性质
1. 学校全称: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全国代码11314)
2. 学校地址:漳州市大学路1号
3.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院校
4. 层次: 高职(专科)
5. 标准学制:三年
6.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简介
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前身为创办于1984年的漳州职业大学,是由漳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一所全日制公办普通高职院校。2002年4月,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更名为漳州职业技术学院。学校2002年获福建省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3年被确定为全国承担数控技术应用专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作的90所高职院校之一;2004年成功通过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优秀评估,2015年通过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第二轮评估;2005年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2007年10月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10年6月顺利通过国家级验收;2010年4月被教育部评为“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2012年6月被教育部确定为全国重点建设职业教育师资培养培训基地;2014年5月获评第四届“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2017年1月,学校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武汉大学中国教育质量评价中心和中国科教评价网联合发布的“中国高职高专院校竞争力排行榜”中排名第95位。
第五条 招生录取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及招生监察组。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2017年我校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四章 志愿填报注意事项
第七条 填报我校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需符合以下条件:
1.五官端正,肤色好,身体健康、匀称,性格开朗,口齿清楚,举止端庄。
2.身高:女160cm及以上;男170cm及以上。
3.面部、颈部、手部无明显疤痕;听力正常,无明显体味;行走无明显内、外八字,无纹身,男生无打耳洞。
4.无犯罪史,无严重违纪史;无精神病史,无肝炎病史,无慢性疾病。
(备注:以上报考条件在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不达到上述条件者转到本校旅游类其他专业学习。)
第五章 专业录取要求
第八条 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残疾人联合会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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