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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是一所民办专科院校,学院硬件设施良好,校内有义齿加工等实训基地,有口腔医学技术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性质:民办

  第九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十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定远镇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就业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培训,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工作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及省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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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甘肃省)

  第六条 学校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校地址:兰州市定远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网络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工作的意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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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赶紧和留学群小编一起来了解一下吧!希望大家提前了解学校的招生情况,做好准备!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2019招生章程已公布

  第一章 总 则

  为保证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了解学院的录取规则,充分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以及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能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决贯彻落实教育部 “招生政策公开、高校招生资格公开、高校招生章程公开、高校招生计划公开、考生资格公开、录取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公开、重大违规事件及处理结果公开、录取新生复查结果公开”的“十公开”原则和“不准违反国家有关招生规定,不准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准采取任何方式影响、干扰招生工作正常秩序,不准协助、参与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组织的非法招生活动,不准索取或接受考生及家长的现金、有价证券、礼品,不准以任何理由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与招生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的“六不准”原则。

  第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全称:兰州科技职业学院(甘肃省)

  第六条 学院代码:14518

  第七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

  第九条 学院地址:兰州市定远东部科技新城园区大道1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招生办公室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由招生处处长及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一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专门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切实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兰州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网络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甘肃省教育考试院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工作的意识,确保学校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进行。

  第四...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

 

  2016年招生章程已经陆续公布,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章程2016,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兰州外语职业学院具体录取规则,更好地体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高等教育促进法》、《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各省招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招生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严格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甘肃省)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83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专科(高职)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九条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有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常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十条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工作。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东营科技职业学院2016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证东营科技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和各省区招生委员会关于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建立以“六公开”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公开制度。

  第二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学院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的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学院纪委、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简介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东营科技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3007。

  第六条 主管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九条 学习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

  第十一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东营科技职业学院坐落于国家“黄蓝”两大战略、“环渤海湾经济区”的中心城市—“胜利油田基地”东营市,是由政府兴办、地方财政拨款,经山东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列入国家统招计划、面向全国招生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黄河文化、石油文化、兵家文化、红色文化交汇融合,底蕴深厚。这里企业林立,经济活跃,发展潜力巨大。在优越的经济和文化环境浸润下,学院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正日益成为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摇篮。

  学院占地635.3亩,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馆藏图书20.49万册,教学仪器设备总值1615万元,现有专任教师144人,聘请兼职教师90人,在胜利油田、华泰集团等大型企业建有校外实习、实训基地60余处。

  学院紧紧围绕服务黄蓝两大国家战略这一大局,以石油化工、机械装备制造为主体,以经济贸易和现代服务、生态农业为两翼,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立足东营,面向山东,依托区域经济环境优势,大力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大力加强服务社会能力,深化人才培养机制改革,深化内部管理运行机制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建成高等职业教育为主,非学历教育和社会培训为辅的开放式高等职业院校。面向生产、管理、服务一线,大力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综合素质和专业实践能力,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成为黄河三角洲特别是东营市高层次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企业行业职业培训基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区域文化引领和传承基地,打造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需求高地。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纪委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设置<...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留学群为你整理了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更多相关资讯本网将不断更新,请及时关注。

  兰州外语职业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保证兰州外语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使广大考生更清楚地了解学院具体录取规则,确保教育部招生有关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和“30个不得”招生工作禁令落到实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学院普通高考、综合评价录取、对口升学考试和五年一贯制等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程公开、信息透明,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兰州外语职业学院(甘肃省)

  第五条 学校代码:12832

  第六条 办学层次:普通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第八条 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和平开发区薇乐大道137号(邮编:730101)

  第九条 主管部门:甘肃省教育厅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人员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拟定招生计划,研究招生相关政策,组织实施招生录取,讨论决定招生中的重大事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分管院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并常设招生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院招生就业处。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的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十二条 学院成立招生督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并加强对招生录取过程中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时段的监督,以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 学院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将责任明确到岗位、具体落实到人。

  第十四条 学院具体招生工作人员由招生领导小组抽调教务处、学生处和网络信息中心等部门有招生资格的人员参加。

  第十五条 招生办公室要认真贯彻教育部和省上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对选定的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和教育,做到先培训、后上岗,增强依法执招的意识,确保学院招生工作公平、有序、顺利地进行。

  第四章 录 取

  第十六条 学院招生工作在省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七条 学院普高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以文化课统考成绩为主,公平竞争、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遗留问题的处理。

  第十八条 学院综合评价录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