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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发布,我们为您提供2013年的招考对象要求,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硕士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3年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生源地或户籍限制。
2、符合政策性安置、调配等条件的人员(如夫妻分居两地、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配偶、父母身边无子女等),可以报考配偶或父母户籍所在地的职位。
3、定向招考大学生村官的职位,职位代码“90”~“93”,招考对象为:本市聘期已满3年且考核合格,现仍在本市村(社区)任职的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
4、定向招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职位代码“94”~“96”,招考对象为:经我省项目办选拔派遣,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西部计划”(含外省选派的江苏生源“西部计划”)、“苏北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我省组织人社部门选派,到农村(社区)和基层一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5、定向招考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的职位,职位代码“98”,招考对象为:各县(市、区)辖区内工作表现优秀,任职满2年的现任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不含省、市组织人社部门选聘大学生村官)。“优秀”的标准由各市自定。
6、在宁省级机关的职位,本省生源(指应届毕业生)或具有本省户籍(指社会人员)的人员可报考相应条件的职位。省监狱、劳教系统的职位按司法行政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简章的规定执行。市以下机关的职位,报考人员的生源和户籍范围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并在招考简章中公布。
2010年1月1日以后新录用的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与本人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回避关系的职位。
招考职位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各类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以聘用、劳务派遣等方式在各级党政机关工作(不具有公务员或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经历,毕业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或相当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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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公告还没有发布,但根据历年考试时间,2014江苏公务员考试报名时间预计在3月初,打印准考证预计在2月下旬,考试时间预计在3月中下旬。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务员考试报名就相当于是一次审核过程,它检验你是否具备参加考试的资格。你参加完审核了吗?如果没有,就来留学群吧,下面是小编和大家分享的公务员考试报名的相关内容,想知道更多信息,欢迎登录公务员网。
延伸阅读:公务员申论上常见的写作问题有:
1、结构编排不合理,行文层次的划分、衔接缺少紧凑性;
2、没有深入理解申论的本质属性--模拟行政,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够妥当,且行文缺少理论支撑;
3、语言表达不能够凸显行政文化严谨、规范的基本要求,偏于一般性的评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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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公务员招生简章暂未发布,公务员考试网将于第一时间为大家 专发2014浙江公务员招生简章,方便大家选择职位,本文为大家提供绿色下载通 道,点击直接进行官方原文下载:
延伸阅读: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公务员职位按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国务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对于具职位特殊性,需单独管理的,可增设其他职位类别。国家根据公务员职位类别设置公务员职务序列。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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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国家公务员招生简章已经新鲜出炉,想了解2014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的职位吗,来liuxue86下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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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河北公务员考试公告尚未发布,根据往年考试时间推测,今年的公务员考试将于3月中旬,招生简章将在3月上旬为大家发布,欢迎大家试试关注网站的内容更新。
延伸阅读:公务员领导职务层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
国家级正职:一级
国家级副职:二级至四级
省部级正职:四级至八级
省部级副职:六级至十级
厅局级正职:八级至十三级
厅局级副职:十级至十五级
县处级正职:十二级至十八级
县处级副职:十四级至二十级
乡科级正职:十六级至二十二级
乡科级副职:十七级至二十四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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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浙江公务员招生简章暂未发布,为方便大家参加公务员考试,本文 为大家提供官方原文下载地址,点击进行2014浙江公务员招生简章高速下载
延伸阅读:公务员要具备的专业知识:
公务员的知识两部分:专业知识和相关知识。专业知识包括本专业的基本概念、基础理论、基本框架和基本常识以及本专业的来龙去脉和前后动态。相关知识即指相近或交叉专业的有关知识,这些知识的了解有助于本职专业知识的深化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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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下同)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及《重庆市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委组织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公务员局决定,组织实施201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
本次招录对象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一)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26 日)前取得国民教育(包括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序列专科及以上学历且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26日)前户口已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二)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8 月26 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7年 8月26 日至1995年8月26 日期间出生)。其中,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除外)、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监狱人民警察职位(狱医、心理矫正职位除外)的,年龄为30周岁及以下(1982年 8月26日至1995年8 月26 日期间出生);报考公安人民警察法医职位和监狱人民警察狱医、心理矫正职位的,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其中,报考监狱人民警察狱医职位的,如在报名开始日(2013年8月26日)前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放宽至40周岁(1972年 8月26日至1995年8 月26 日期间出生)】;
3.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 具有良好的品行;
5.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 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 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
(二)其它要求:
1. 招录职位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历。其中,基层工作经历指基层和生产一线工作经历,即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工作的经历,以及在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团及以下单位工作过,可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13年8月底。
2.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曾被开除公职的;(3)2008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4)现役军人;(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6)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7)事业单位人员被解聘未满5年的;(8)我市2011年、2012年、2013年选派大学生在2013年8 月26日前未解除选派协议的;(9)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10)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此外,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不得报考人民警察职位:(1)受过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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