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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7
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是甘肃省内唯一一所建筑类普通高等院校,有建筑工程技术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以及《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甘政发[2016]2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名称:甘肃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国标代码:12511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条 学制:三年制
第十一条 办学地址:校本部地址:甘肃省兰州市七里河区晏家坪三村200号 邮编:730050
临夏康乐校区地址:甘肃省临夏回族自治州康乐县东滨河路001号 邮编:731500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学院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部署和监督,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研讨决策,及时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其它有关工作。
第十三条 招生就业处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学院年度招生方案制定、计划编制、招生宣传、分类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院纪检监察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四章 考试招生类型
第十五条 学院严格落实教育部及甘肃省教育厅当年招生工作的相关文件规定。当前招生类型分为五类:综合评价、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单考单招。
第五章 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 学院根据甘肃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总规模,按照“总量约束+类型调整”的动态管理机制,统筹分配综合评价、中高职一体化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考试、普通高考、单考单招招生比例。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学科专业、师资水平、人才培养情况、办学条件、教学成果、生源状况等因素合理安排,经甘肃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审核通过后,通过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招生简章等多种形式向社会、考生公布。
第六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考生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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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群为大家提供“2017年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供广大考生参考,更多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4181。
第三条 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6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招收理工为主,部分专业文理兼收。
第四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学院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分专业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在教育部备案。
第九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招生条件
第十条 参加2017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一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三条 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第十四条 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学院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录取分数线,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六条 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占总分50%的比例从高到低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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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规范学院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全称: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为14181。
第三条河南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于1958年,是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普通高职院校,以招收理工为主,部分专业文理兼收。
第四条学院的办学层次主要为高职高专。学制三年,毕业合格后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省招生办公室的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实施细则、规定和招生章程,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招生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执行学院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实现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制定年度招生计划,经院长办公会审定后,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九条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院招生计划,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第十条学院招生办公室将招生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到省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四章招生条件
第十一条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及河南省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其它政策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第十三条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四条无相关科目成绩和加试课程要求。
第十五条除特殊注明的专业外,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学院按考生报考志愿先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非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据录取分数线,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拟录取考生的专业安排,依据录取分数线,按考生的高考成绩、专业志愿的顺序进行确定,如考生所填志愿都无法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者,根据考生成绩在允许调剂的专业范围内调剂录取,凡考生在填报志愿时未明确表示服从专业调剂者,一律视为不服从专业调剂。
第十七条艺术类专业考生,文化分和专业分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各占总分50%的比例从高到低录取。
第五章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十八条学院严格按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第十九条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校前可持录取通知书等有关证明在当地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校后通过学院助学贷款中心向...
05-27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于2012年入选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能力培训基地,拥有以模具设计与制造为代表的省级骨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保证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高生源质量,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招生考试工作其它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招生工作。
第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要
第四条 学院全称(代码:14319):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总校位于甘肃省天水市,在甘肃省兰州市设有兰州校区(招生专业以当年发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七条 学院性质:学院属于国家教育部批准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隶属于甘肃省教育厅。
第八条 招生类型:综合评价、五年一贯制转段、中职升学、普通高考、单考单招。
第九条 学习形式和学制:全日制 三年
第十条 办学理念:知能合一,敢为人先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为组长,院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主要工作职责有: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有关决议;制定学院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开展招生宣传;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招生录取工作;讨论和决定重大招生事项;协调和处理招生工作中的各种问题。
第十二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学院普通高职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三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院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对学生通过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按“志愿优先,分数优先”的原则择优进行录取。
第十四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计划全部为统招计划,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发的计划,并通过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网页等形式和渠道向社会和考生公布。
第十五条 甘肃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对考生体检的要求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院按照各省招生办或教育考试院规定的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第十七条 在报考我院的考生...
05-27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位于历史文化名城天水市,有林业技术等示范性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顺利实施,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英文译名:Gansu Forestry Polytechnic。
第五条 学院代码:12835
第六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七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八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九条 学习形式:学制三年,全日制
第十条 学历证书:对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十一条 联系方式
学院网址:http://www.gsfc.edu.cn
联系电话:0938-2110805
学院地址:甘肃省天水市麦积区麦积大道200号(校区)
甘肃省清水县泰山路12号(清水教学点)
第三章 招生类型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类型有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普通高考录取和单考单招录取等五种形式。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三条 2022年学院计划面向甘肃、陕西、宁夏、青海、西藏、四川、山西、安徽、江西、山东、广西、云南、贵州、湖南、14个省份招生。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五条 2022年学院招生总计划3300人,具体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办公室公布计划为准,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学院招生简章、学院招生信息网、学院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布。
第十六条 学院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普通高考录取按照各省(市、自治区)规定批次及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九条 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按照《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条 原则上按已公布的各专业的招生计划执行录取。当录取过程中出现各专业之间线上生源差距较大的情况时,在总计划不变的前提下...
05-27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校在2019年被认定为甘肃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有道路桥梁工程技术等省级特色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学院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本年度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是学院招生工作的依据。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名称: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
法定住所地为甘肃省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学院安宁校区位于兰州市安宁区邱家湾128号,雁滩校区位于兰州市城关区雁滩路3918号。另外,兰州新区职教园区新校区即将投入使用。
第五条 办学性质:
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甘肃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交通类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
专科学历的三年制高等职业教育。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经教育部核准下达招生专业、招生人数,学院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和社会需求等因素,制定当年分类型、分专业、分省份等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院在规定时间将招生计划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并由上级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学院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综合评价录取、中职升学考试录取、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对投档考生电子档案进行审阅,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单考单招录取,按照《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单考单招录取实施方案》中录取要求,进行录取;中高职“五年一贯制”转段录取,采用中职两年期间综合考评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专业录取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考生在所报专业录满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考生若投档成绩完全相同,且处于各专业最低录取分数线同分同位次考生,适当调整专业计划数,完成录取。
第十三条 学院同意并执行各省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四条 学院专业教学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五条 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报考空中乘务专业的考生,女生净身高160cm(含)—173cm,男生净身高173cm(含)-185cm;身体裸露部位无疤痕、无纹身;无斜视、无色盲,无慢性疾病。
第十六条 学院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考生亦可登录学院招生就业信息网或拨打学院招生就业处电话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七条 学院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甘肃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空中乘务专业学费8000元/每生•每年,其他专业学费4500元/每生•每年;住宿费900元/每生•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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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公办专科院校,学院培训资源雄厚,学院设置了冶金工程系等院系,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2〕1号)《关于做好2022年甘肃省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22〕5 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招生工作的改革创新和规范管理,确保考试招生工作公平公正,结合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按照“公开程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仅适用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院名称: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第六条 国标代码:14131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学校
第九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十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十一条 学制:高职(专科)三年制
第十二条 办学地址:甘肃省嘉峪关市体育大道2222号(东湖校区)、甘肃省嘉峪关市五一南路3号(兰新校区),邮编:735100
第十三条 学历证书:我校学生学习期满并经考试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毕业证书学校名称:甘肃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证书信息可通过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进行查询。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部署、指导和监督。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对招生章程、招生计划、录取规则等方面的重要事项进行集体决策,研究部署上级招生主管部门安排的有关工作。
第十五条 学生工作部(招生办公室)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全面领导下,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执行和落实。
第四章 招生类型
第十六条 我校专科招生共有五种招生类型,按时间先后依次为:普通高中生综合评价招生、五年一贯制转段招生、中职升学考试招生、普通高考招生(含特殊类(精准扶贫专项)招生和普通类招生)、高职扩招专项招生。最终招生类型以甘肃省教育厅、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信息为准。
第五章 招生计划与录取
第十七条 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上级行政部门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考试院、招生办公室)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八条 学院根据各级招生主管部门下达招生总计划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办学条件、专业设置、近年来在校生表现和毕业生就业质量等情况,统筹考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生源数量、生源质量、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参考往年来源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综合分析确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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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留学高考网为大家提供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更多高考资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
强学力行 厚德固本
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
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立项建设单位
国家百所职业院校实施资格证书制国家级试点单位
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的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省级重点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国标代码:12974 青海招生代码:9908
学院简介
学院概况 青海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作为青海省唯一一所独立设置的建筑、通信类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78年,至今已有40年办学历程,是省级重点普通高职院校,2016年立项为全国优质专科高等职业院校建设单位。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97名,高级职称66名(其中正高11名),双师素质教师105名,省级骨干教师18名,院级骨干教师29名,国内访问学者14名,青海省“135人才”5人,学院“358人才”16名,青海省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名。作为培养建筑、通信类高级技术技能人才的高职院校,是教育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命名的建设行业紧缺型技能人才培养基地,是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人才培养培训基地,建校以来,已为建设、通信行业培养了4万余名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为青海建设、通信行业和其他行业培训了岗位技术人员8万人次。
专业建设 近年来,学院在建设和发展过程中,立足青海,面向行业,形成了“密切行业 突出支撑 集群发展 强化特色”的专业发展格局。坚持以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为核心,大力推行工学交替,积极探索订单培养,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并根据区域经济发展的要求,结合青海省地方产业结构、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和人才规格的需求,在办好传统专业的基础上,拓展新专业。学院设有5个系23个专业,其中工程造价、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太阳能应用技术、通信技术专业为中央财政支持“高等职业院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为省级示范专业;建筑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为院级建设特色专业。
实验实训 学院持续推进实践教学改革和实训基地建设,现有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建筑设备工程技术、建筑设计技术和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专业5个省级实训基地;拥有为学生实习实训服务的院内实训、实验室39个;并与百余家建筑、通信类企业建立实习、实训合作关系,建有稳固的校外实训基地50个;学院设有全省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生管理 学院注重立德树人,不断夯实学生成长与成才的基础,自2012年启动了“3211”育人工程,构建了“多视角、立体化、全过程”的育人体系。
奖助学金 学院始终坚持“以生为本”的资助体系,积极落实国家、省厅、学院各类“奖、助、补”等资助政策,为优秀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提供帮助和支持,鼓励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学以致用和回报社会。
就业工作 学院高度重视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把此项工作作为学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社会影响力和竞争力的中心任务,积极开拓就业市场、内强素质、外联企业、全员参与、促进就业,近几年毕业生就业率平均保持在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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