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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6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高等专科院校,是现代学徒试点单位的先驱者,是国家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集高职、中职、技工、成教(含本科)、培训为一体的多层次、多学科、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百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2017年国家教育部、军委政治部、军委国防动员部联合指定的新疆唯一 一所定向培养“直招士官生”院校。
学院下设有8个分院,5个科研附属机构和10个国家级实验、实训室;设有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2个,可对107个工种进行中、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的职业技能资格鉴定。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4000余人;教师总数636人,高级职称教师165人,博士、硕士139人,双师型教师211人。建有标准化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公寓、餐厅等各类现代化设施;实训教学设备总值9965.18万元,实训工位3431个。
学院实行“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并先后与70多家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学院先后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5%以上,在自治区名列前茅。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访、来信。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条 普通高考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科目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优先录取单科...
05-17
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整理的2017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年招生简章,希望能帮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20亩。专任教师295 人,高级职称教师66人,讲师150人,“双师型”素质教师207人,博士、硕士76人。
学院积极推行“两轮复合式”、“三轮工学交替”、“现代学徒制”等人才培养模式;采用“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6%以上,在自治区名列前茅;毕业生“双证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5%。
学院以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技术技能型人才为目标,努力将学院办成兵团一流、国内领先的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
05-26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有“戈壁明珠”美称的石河子市,是一所专注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公办高等专科院校。下面是由留学群编辑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本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为了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法招生,规范招生,现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学院有关招生政策、规定及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 学院概况
(一)学院名称: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三)办学层次:普通高职 三年
(四)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十二路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五)学院代码:14661
(六)邮政编码:832000
学院概况:
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坐落于新疆天山北麓被誉为“戈壁明珠”的共和国军垦第一城——石河子市,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直属的一所集高职、中职、五年一贯制学历教育及技能培训为一体的全日制高职院校。
学院前身为新疆石河子工程技术学校,始建于1976年,历经石河子地区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石河子地区农业机械化学校,新疆农垦中等专业学校。2018年5月,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石河子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基础设施齐全,办学条件优良。校园占地面积555亩,校舍建筑面积11.7万㎡,绿化覆盖率达57%,教学科研及实验实训仪器设备总值8114.7万元。现有教职员工224人,高级职称56人,在校学生4628人。设有机电工程系、建筑工程系、食品化工系、信息工程系、汽车工程系、人文社科系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部等六系一部。
学院人才培养体系健全,学科特色鲜明,现有高职专业21个,具体包括机电工程系六个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机械制造及自动化、智能控制技术、智能机电技术;建筑工程系三个专业:建设工程管理、测绘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食品化工系三个专业:应用化工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汽车工程系两个专业: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信息工程系五个专业:计算机网络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现代移动通信技术、现代物流管理;人文社科系两个专业: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同时办有五年一贯制专业9个。
学院秉承“德技并修、工学结合”的办学理念,不断加强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打造中高职贯通的专业人才培养体系,聘请石河子大学等高校相关专业教授及兵团设计院、天业集团、中国移动公司、石河子建筑协会的40余名行业企业专家与专业教师共同建立完善了30个中高职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坚持开放办学,深化校企合作,与中兴、联想等知名企业联合开办订单班,实现“专业共建、课程共担、师资共训、基地共享”,与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天富集团、天业集团、华兴玻璃集团等疆内企业合作办学,形成岗位对接、对口就业的模式,确保学生毕业即就业。
学院先后被授予“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05-1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832000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68亩。现有专职教师25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2%。
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为办学方向,面向陕西、甘肃、安徽、四川、宁夏等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实行“定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并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学院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在自治区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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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832000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20亩。现有专职教师254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占35.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4%。
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为办学方向,面向陕西、甘肃、安徽、四川、河南等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实行“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在自治区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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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 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 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 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185号(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832000
第六条 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 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20亩。现有专职教师254人,高级职称教师比例占35.5%,“双师型”教师比例达到54%。
学院坚持“修德启智、强能善技、求真创新、育才戍边”的办学理念,以“培养高技能人才,为屯垦戍边服务”为办学方向,面向陕西、甘肃、安徽、四川、河南等全国多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学院实行“订单式”教育,为学生提供实习岗、就业岗;先后与70多家国内知名企业签订了合作协议,实现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双赢目标;与区内外200多家企业签订了用工协议,毕业生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在自治区院校名列前茅;毕业生的“双证”获取率达100%,用人单位满意率达92%以上。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八条 学院成立由院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院领导任组长,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办公室。
主要职责:
(一)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以及有关教育行政部门和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规定或实施细则;
(二)根据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制定并向社会公布学院《招生章程》;
(四)组织实施开展学院招生宣传工作;
(五)接待处理招生工作的来信、来访;
(六)具体组织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院录取工作的有关问题;
(七)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
(八)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它工作;
(九)具体处理招生的遗留问题;
第三章 录取原则和办法
第九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条 按志愿优先录取,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若第一志愿的上线考生数没有完成招生计划,将按缺额的招生计划,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他志愿考生。
第十一条 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
第十二条 语种要求:报考学院各专业的考生,外语语种为英语。
第十三条 男...
本文2017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跟着留学群高考网来了解一下吧。欢迎您阅读。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学校代码:14503
第三条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南安教育科技园区
第四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六条 主管部门:福建省教育厅
第七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泉州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学历证书种类:学生毕业发给教育部电子注册的大专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机构: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学院招生领导工作小组”,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招生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1、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章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和实施细则。
2、按照教育部核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分地区、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制定学院招生工作章程。
3、开展招生宣传、咨询等服务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我院情况和录取规则。
4、客观、公正地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负责协调和处理录取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招生监察办公室工作职责:
1、参与学院招生工作的全过程,着重在录取等环节实施监督,保证监督到位,切实维护考生和招生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
2、负责检查学院招生办公室及学院招生工作人员执行招生政策和纪律的情况,表彰遵纪守法的好人好事,查处招生过程中的违纪案件。
学院招生录取过程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规定,自觉维护“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录取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维护考生利益。
学院招生工作在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的监督下进行。考生及其家长和其他人员如对录取过程和结果有疑议或意见,可向学院招生办公室反映、咨询或向学院招生监察办公室申诉、举报。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收、退费标准
第九条 招生计划及学制:
1、2017年我院面向福建省内招生,招生计划数以省教育厅公布的计划数为准,学制三年。
2、面向省外招生的计划数以各省招生部门向社会公布的计划为准,分专业招生人数详见招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当年招生计划本。
第十条 收、退费标准:
1、学费: 机械设计与制造、机电一体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建设工程管理、电子商务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每年7500元;国际商务、财务管理、药品经营与管理、烹调工艺与营养专业每年7000元。
2、住宿费:900元/学年•生或1200元/学年•生
3、以上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物价管理部门最终核定标准执行。
4、退费办法:学生因转学、退学等原因终止学业的,其代办费按...
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普通类本科招生章程已公布,以下为详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学院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自治区有关高校招生的规定,结合学院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名称: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院国标代码:13956
第四条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
第五条院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邮编:832000
第六条招生层次和学制:普通高职,三年
第七条学院概况: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坐落在天山北麓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的多层次、多形式的综合性高等职业院校。2011年6月20日经教育部、财政部批准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占地面积768亩。现有专职教师254人,其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30.5%,“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教师比例达到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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