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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贵港2018公务员考试体检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现将贵港市2018年度公务员录用体检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根据职位计划录用人数与体检人选1:1的比例,按照同一职位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综合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综合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面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招录职位以公共基础知识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其他职位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科目成绩高的确定为人选),确定曾秋萍等436人(名单见附件1)为我市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员。
请入围体检的考生认真阅读《公务员录用体检考生须知》(见附件2),于体检当天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1张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蓝底或红底),按时到达集中地点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体检集中的时间和地点
体检集中时间:体检定于2018年6月30日、7月1日分两批进行体检,体检人员按批次于体检当天上午7:00集中。体检分组名单在体检当天公布。
体检集中地点: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院内(位于贵港市中山中路349-2号,可乘坐1路、4路、5路、8路、12路、15路公共汽车到海事局下车,从新华路向西直走 200米 即可)。
三、体检项目及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
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人民警察等招录职位,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关于司法行政部门医学、心里矫正类职位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13号)和《关于公安机关看守所狱医职位录用体检视力项目执行标准的复函》(国公综函〔2013〕20号)等规定执行。
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中的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当场告知考生并安排当场复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的项目(如视力、色盲、听力、嗅觉等)均不进行复检。
当日、当场复检只能进行1次,仍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不再择日进行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论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我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复检书面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除当日、当场复检项目外,复检项目...
我市于2013年7月23日、25日安排部分未检完规定项目人员、复检人员进行体检,现将梁翠兰等3名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梁翠兰、陈银英、黄恩凯。
注:因特殊情况未检完规定项目人员、递补人员由招考单位直接电话通知本人。
中共贵港市委组织部
贵港市公务员局
2013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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