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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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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适用于江苏以外省份)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院校代码:12679(国标)

  院校名称: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

  院校性质:省属公办示范院校

  办学层次:专科

  学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大学城格致路309号

  一、学院概况:

  学院位于江苏省会南京,成立于1951年,是新中国第一所专门培养应用型海事技术人才的院校,先后培养出13万人才,遍布航运、港口、造船、经贸、信息等海内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学院占地1600亩,在校生12000人,现设有9院3部,建有42个专业,分布在航海技术,船舶工程,经济管理,机电工程,信息工程,旅游与人文艺术六大类专业群,不仅覆盖了水运产业链的上中下游,还有为地方经济发展服务的机电、信息、经济、旅游和艺术类等专业,形成了以海事为主的大交通专业和以服务地方发展的专业两翼齐飞的专业布局。

  学院坚持走校企合作之路,围绕海洋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需要进行专业建设。新时期,学院深化了与国家海警局、海事局、水上公安局、中国远洋海运、招商集团、沿海港口航道局等各省市海事类企业以及中国联通、华为集团、中兴集团、苏宁集团等数百家综合企业的合作关系,通过订单培养,合作育人、确保优质就业。毕业生以综合素质好、专业能力强而广受社会欢迎,毕业生就业竞争力、就业半年后薪酬、就业质量等数项指标一直名列全省同类院校前茅。学院还是全国首批定向培养士官试点院校,是全国定向培养士官地方院校联盟组长单位,主要承担海军现代化大型作战平台的定向培养士官的培养任务,已有四届毕业生入伍,因岗位对接好、综合素质高而广受部队欢迎。

  二、录取规则:

  1.对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专业安排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即按投档分成绩高低,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逐个予以安排。专业安排出现总分相同现象时,以语文、数学和外语三门总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如果三门总成绩相同,则以英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安排专业。考生入校后有三次申请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时间分别在第一学期末、第二学期末以及第三学期末。

  3.科类要求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4.浙江省、上海市按新高考录取政策执行。

  5.定向培养士官计划只针对安徽省、江西省、河南省、辽宁省、浙江省、陕西省、甘肃省、山东省,其他省市考生入校后可在一学期后根据考核有机会增补。

  三、相关要求:

  1.报考我校各专业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相关规定,同时:

  ①航海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②轮机工程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外;

  ③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要求无色盲、色弱(或不能准确识别颜色)。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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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18招生简章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一、学院概况

  贵阳护理职业学院始建于1939年10月1日,是省内成立最早的医疗类职业院校,初名“贵州省医事职业学校”,1941年8月更名为“贵州省省立贵阳高级医事职业学校”,1958年10月定名为“贵州省贵阳市卫生学校”。2006年升格为贵阳护理职业学院,2007年开始面向全国十二省区招收高职学生。是一所办学历史悠久,功能完善、结构合理、配置先进,以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医学卫生类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学院位于贵阳市行政中心所在地观山湖区,占地380余亩,建筑面积130000平方米,校内实验实习场所面积达64361平方米,藏书30余万册,建有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能考试和技术研发、社会服务“五位一体”实训体系,拥有康复实训中心、药物物流实训中心、医学检验和卫生检验与检疫实训中心等9个仿真实训中心,332个实训室。设有护理系、临床医学系、药学系、医学技术系、卫生管理系、文化基础部、基础医学部、思政教育部8个教学单位。拥有教职工380余名,其中博士4人,硕士研究生130余人;高级职称110余人,中级职称114余人,双师型教师200余人。高职在校生6398人,毕业生就业率稳定在97%以上。

  秉承“明德至善,业精技高”校训,以“立足医养,融入贵阳,服务贵州、辐射全国、面向国际,培养具有厚人文、明医理、强技能、善创新的技术技能型专门人才”为发展定位,以高职教育为主,大力推进“校企合作一体化、交流合作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建成省内一流、国内知名、国际接轨,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医学卫生类优质高等职业院校。

  1.学院全称:贵阳护理职业学院。

  2.学院代码:14083

  3.学院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6.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7.学校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石林西路2号

  二、招生计划

  2018年招生计划数详见各省、市(区)普通高考招生专业目录。

  三、录取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提出的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和 “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录取工作原则,科学公正地选拔录取学生。

  2.学院以各省招生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作为录取新生的依据。在进档范围内,遵循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的原则(专业清),从高分到低分优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专业志愿考生人数不足时,则按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录取;在录取专业不满的情况下,按服从调剂专业志愿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分数相同,遵循志愿。

  3.学院对录取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按其第二、第三专业志愿及服从调剂专业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4.助产专业限招女生,其他专业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5.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贵州商学院2018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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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贵州商学院2018招生简章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省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特制定贵州商学院2018年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18年普通高等教育的高考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称:贵州商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阳市白云区麦架镇二十六大道1号

  学校简介:贵州商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占地1000余亩,校园布局合理、环境优雅,功能完善。学校根据贵州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结合自身学科优势和特点,确定了“立足贵州、辐射西南、面向全国,服务商贸流通及现代服务业,建成规模适度、结构合理、商科特色鲜明的应用技术型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设有管理学院、旅游管理学院、经济学院、会计学院、财政金融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文化与艺术传媒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0个二级学院,现招生专业有本科21个,专科11个,现有在校学生12000余名。

  学校一直以严格管理,校风良好著称省内外,毕业生就业率高,被誉为“黔商摇篮”。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招生委员会招生工作的有关政策,全面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常设机构,执行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普通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具体负责学校普通本专科招生日常工作。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主的招生录取工作组,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监督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徇私舞弊,对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按教育部第33号令和第36号令严肃查处。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我校招收普通本科、专科分专业计划以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2018年高考招生计划为准。

  第五章 报名条件

  第七条 考生根据所在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公布的分专业招生计划查询填报志愿。艺术类考生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考艺术类统考并上线的考生,可填报贵州商学院艺术类相关专业。

  所有考生外语语种不限,但进校后外语统一学习英语。

  第六章 录取原则

  第八条 学校录取严格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管理机构划定的最低投档线,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安排及退档实行“专业清”的原则,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中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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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简章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遵义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设立,由原遵义农业学校、遵义财贸学校、遵义农业机械化学校、遵义商业技工学校和遵义市农业机械研究所“四校一所”合并组建,于2002年4月18日正式挂牌成立的一所集农、商、理、工、文多学科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本着“立修身之德、授就业之能、育创业之才”的办学理念,定位“立足黔北、服务城乡、强农兴工、助推‘三宜’”,不断加强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的内涵建设。

  现有教职工600余人,其中硕士研究生96人,高级职称90人,中级职称110人,博士生5人,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56人,是一支由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国家执业兽医师、农艺师、研究员、工程师等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目前在校生11000余人。

  学院独具特色的“红色塑魂,蓝色致用,绿色出彩——彩虹文化”蕴藏于丰富多彩的学生活动、技能大赛和创新创业中,促进学生全方位发展。近年来,学院获市级以上各类奖项200余项,2017年荣获贵州省十所优质学校立项建设之一。

  学院是贵州省旅游职业教育集团、贵州省计算机与网络职业教育集团、贵州省电子应用技术职业教育集团、贵州省农业工程职业教育集团成员单位。拥有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贵州省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遵义市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培训中心、遵义市SYB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国家247号农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所、贵州省第99所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23考点、全国英语应用能力考点、遵义市会计从业资格证无纸化考点等与社会岗位需求相适应的技能培训鉴定服务机构,为地方经济社会培养了大量的实用型、技能型、服务型、紧缺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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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851-28655578 28211275

  学院地址...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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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学院概况

  第一条 学校全称:陕西邮电职业技术学院。

  第二条 国家标准代码:13736。

  第三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学制:三年。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中段。

  第六条 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成立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是西北地区一所独立设置的通信信息类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建校60年来,已形成了以通信类为主、计算机和管理类专业协调发展的格局,专业优势突出、办学实力雄厚、特色鲜明,学院拥有与行业同步的程控交换、4G移动通信、动漫设计与制作、“金手指”实习银行、三方物流模拟、电子商务管理平台等40个校内实习实训室,同时,学院与企业共建实训实习基地80多个,是通信信息行业高技能应用型专门人才的培养基地。

  第七条 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9-33733333 33732266

  2)网址:http://www.sptc.sn.cn

  3)邮箱:[email protected]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八条学院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统一负责、组织和实施招生录取工作,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和各生源省级招生办的有关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学院与上级纪委、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

  第九条 体检要求:学院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条外语语种:报考外语语种不限,我院的教学课程统一安排为英语。

  第十一条优惠政策:我院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二条我院招生录取依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遵循志愿的原则,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择优录取。

  第三章 收费、奖助学金

  第十三条 学费标准:学院各专业学费每人每学年5500元,按学年收取。

  第十四条奖、助学金:学院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伙食补贴等多种方式并举的奖励资助体系。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四章 其它须知

  第十五条 新生在入学通知规定时间因故不能按时报到,应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身体复查、新生资格审查。凡体检不合格,资格审查有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或有舞弊行为者,学院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七...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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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2018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证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精神及陕西省招生考试相关文件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正选拔、公开程序、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社会各界、考生及家长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延安大学西安创新学院是由延安大学申办,教育部(教发函〔2004〕72号)批准成立的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独立学院,学制四年。

  第四条 学院国际代码:13683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皂河路2号

  邮政编码:710100

  学院招办电话:029-83113022 83113080

  网 址:http://www.xacxxy.com

  第五条 证书颁发。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本科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达到本科毕业生基本要求,由学院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学院颁发相关学科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 学院设立由院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学校教师、学生及校友代表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政策,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根据需要调整专业招生计划,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院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学院的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招生计划,组织招生宣传和录取工作,处理招生工作的日常事务。

  第八条 学院设立由学院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在录取期间成立信访组,安排专人负责考生的信访、申诉、投诉处理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和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招生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考试的考生,学院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条 学院预留计划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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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新生,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

  第三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西咸新区沣西新城统一大道。

  第四条 办学层次:全日制普通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第六条 主管部门:陕西省教育厅。

  第七条 学院简介:学院成立于2004年,是陕西省首批成立的独立学院,现设会计学院、经济贸易学院、电信工程学院、服装与艺术设计学院、医药工程学院、人文与艺术学院(公共艺术教育中心)、青年干部管理学院、镐京书院、思政部、基础部、外语部、体育部等12个二级教学单位,29个本科专业,在校学生8000余人,占地面积548亩。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主管院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全院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为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院的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陕西科技大学镐京学院2018年招生计划按照省教育厅下达计划数执行,面向全国十三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具体分省分专业情况,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公布。少量预留计划作为机动指标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及各省最新颁布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德智体美,综合衡量,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我院的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应试语种为非英语的考生进校后必修英语,请此类学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 我院计划内招生录取时,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为100%;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120%以内,批次以考生所在省市招办公布的录取批次为准。

  第十三条 对享受加分或者减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 录取时,根据各省市考生填报志愿数量,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确定录取专业时,在政策允许情况下,满足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政策不允许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对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任何专业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第十六条 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 学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八条 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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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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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2018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院名称: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英文名称:Xi’an University of Architecture andTechnology Huaqing College。学院国标代码:13679。

  第三条 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由西安建筑科技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以新机制、新模式创办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

  第四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幸福南路109号,邮编:710043。

  第五条 学院招生类别:普通理工类、普通文史类、艺术类、普通专升本。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院成立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是学院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学院招生宣传、招生计划编制、招生录取及相关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

  第三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学院录取工作执行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

  第十条 学院各专业招生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一条 英语专业要求其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语种不限,但学院教学安排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

  第十二条 学院根据在各省(市、区)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报考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120%以内,录取时,学院可以根据报考的生源质量情况对各考区的招生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十三条 学院在调阅档案时,承认教育部和各省(市、区)教育主管部门给予考生的政策性加分;同一考生如有多项政策性加分,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原则上加分不超过20分。录取专业时依据考生投档分数安排专业。

  第十四条 普通文理类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 上海市、浙江省的考生依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照专业(专业组)设定安排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同一专业组内所含专业之间接受调剂。

  第十六条 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等级须达到2C及以上,进档后按“先分数后等级”的规则择优录取,当投档成绩相同时,选测科目等级高者优先,如仍相同,按江苏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

  第十七条 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考生须有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1.美术类: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摄影、绘画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各省专业课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2.舞蹈表演及音乐表演专业录取:符合投档条件,按照专业志愿顺序和专业课成绩择优录取。

  3.艺术...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8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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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8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为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招生院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本章程适用于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2018年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一条 学院性质:独立学院(教发函〔2004〕71号)

  办学地点:陕西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草滩生态产业园尚稷路8715号

  培养层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制:四年

  第二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是国家教育部2004年5月批准成立(教发函[2004]71号)的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现设有11个系(院)44个专业16个研究所(中心),在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的教育教学资源,按照“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的办学理念,确立了拓宽知识、强化实践、增强能力、提高素质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以培养基础好、技能强、素质高的可持续发展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着力构建按社会需求设置专业,按学科大类打好基础,按就业方向安排模块,使学生横向可转移、纵向可提升的本科培养体系,形成了“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素质拓展提升体系”三位一体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方案。学院在名校办名校的战略指导下,努力朝着国内一流、国际知名应用型大学的目标阔步迈进。

  第五条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和环节,成绩合格,颁发国家和社会承认的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普通本科毕业证书;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的规定,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由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设置

  第六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招生工作进行领导和监督。

  第七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公室是具体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机构,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招生计划及专业详见各省招办(考试院)公布的我院2018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按国家规定,我院以招生总计划的1%作为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规定投档比例下报考我院上线生源不平衡的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九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录取工作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西安交通大学城市学院按照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分类分专业录取。

  第十一条 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合格、高考成绩达到当地录...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18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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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2018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8〕2号)及招生考试工作其他相关文件,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国标代码:13569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普通本科、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交通工程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证书查询网址: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

  第四条 学院简介

  西安交通工程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创办于1994年,是陕西省以轨道交通类专业为主的普通本科高等院校。学院由西安市鄠邑主校区和高新校区两个校区组成。学院占地面积623亩,校舍建筑总面积24万平方米。学院建有2.97万平方米的图书馆,馆藏纸质图书50万册,电子图书60多万种。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聚集了一大批高学历、高职称的优秀教师,教师队伍中博士、硕士研究生学历占教师总数的近60%,基本形成了博士硕士群。

  学院坚持“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文化铸校”, 走内涵式发展道路。学科专业设置以工科为主,形成了轨道交通类、电气信息类、经济管理类三大专业群。现开设15个本科专业、22个高职专业。轨道交通类和电气信息类专业特色鲜明、优势突出。

  中央财政专款支持的重点实训基地—城市轨道交通仿真驾驶综合实训系统

  省级高职教育实训基地—城市轨道交通实训基地

  省级高职示范性实训基地—“地铁车辆结构与运用”实训基地

  省级重点专业: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通信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

  第五条 学院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鄠邑区渼陂西路1号 邮编:710300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甘家寨1号 邮编:710100;

  学院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