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房客如何维护个人权益
王小姐的父母都已八十高龄,住在巴黎15区。上个月房东突然通知他们,准备将这幢楼出售,不再出租。王老先生两口子从五十年代起一直是这里的房客,要离开此地,感情难以割舍不论,目前各处房租涨得这样高,老人到哪里去找房,才能保持现有居住条件?但新房主又无意出租,怎么办呢?王小姐据此作了个小调查,发现法律对维护老年房客权益,有一些规定,并历年作过调整。 原订的租约继续有效 老房主售出带房客的住宅楼后,原住户同老房东签订的租约并不因为户主易人而失效。老住户根据新房东的意愿,或留下继续当房客,或离开。在后一种情况下,房东必须等待原租约到期才能请房客离开,并遵守法律规定,在合同到期前六个月提前通知当事人。 原房客如果属于上述年龄段,即年龄已经超过70岁,则可受到法律保护(根据1989年7月6日通过的89-462号第15款),如果符合相关的规定,便能获得安置方面帮助。 谁有权享受? 年龄和收入是决定当事人是否有权享受的唯一条件。首先必须进入70岁以上这一范畴,其次是收入必须处于法定最低工资(SMIC)的1.5倍水平之下。据“住房与生活环境联盟”(CLCV)组织法律顾问称,可依据的文件,除了上述法令,另有最高法院的两个裁决规定(1994年6月15日和2002年9月24日)。审查申请者是否符合... [ 查看全文 ]老年房客如何维护个人权益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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