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大连艺术学院招生章程
小编神速转载《2010年大连艺术学院招生章程》一文,供您考研择校参考!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大连艺术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北大街9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民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学院占地面积764336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58820平方米。专任教师482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5人,教学仪器设备值2432.83万元,图书50.14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普通类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学校只设英语教学,小语种考生慎报。 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三、招生对象与报名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体健康的普通高中毕业(含艺术中专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艺术类考生须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和专业基础。其中表演专业(舞蹈、影视表演方向)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节目主持、日语节目主持方向)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演唱方向),要求考生身高:女160cm以上,男170cm以上。表演专业(影视表演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含韩语... [ 查看全文 ]2010年大连艺术学院招生章程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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