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移民法庭
美国移民法庭其实并非独立的司法机构,而是联邦政府司法部的下属部门,现在总计约有240名美国移民法庭的法官在为美国司法部工作,也就是在为美国总统工作。下面,留学群来为大家讲解一下美国移民法庭的相关知识。 美国移民法庭与递解令 一般来说,移民如果触犯了美国的移民法律或者刑事法律,联邦法院在发放递解令之前会先召开一个递解听证会。移民法院会在这次听证会上对两个问题作出决议:其一,该移民是不是应该被递解出境;其二,该移民是不是还有其他的补救办法。 如果法官决定发递解令,那么接到递解令的移民应该马上离境。离境有自愿离境和强制离境两种,前者的好处是没有被递解出境的记录,以后再想进入美国也不会遇到太大的困难,不过如果该移民已经在美国非法滞留一年,那么仍然会面临10年内不得再进入美国的处罚。大多数移民官的态度是,如果移民可以拿出有利的证据证明递解令已经被执行,则表示尊重美国的司法,日后提出豁免10年不得入境的限制时,只要解释合理,并且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境给身在美国的家属带来了严重的困难,那么再次入境也不是不可能的。基于不让家人两地分居的人性化考虑,移民局对这种再入境申请的审核通过率还是比较高的。但如果移民当初是被强制离境的,那么再返回美国的概率就微乎其微了。 然而,有时候被递解的人并不知... [ 查看全文 ]美国移民法庭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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