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买卖合同收藏11篇
新房买卖合同 篇1 出售人: (以下简称甲方) 代理人: (以下简称乙方) 买受人: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区 (县)街道 (镇)路 (弄)支弄号室计建筑面积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 上述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 %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 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 元,共计售价(大写) 元。 第三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时交纳定金300元整。 第四条 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 %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 元。 第五条 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首期付款占应付款 %,计(大写) 元。余额计(大写) 元,分 年付清,月利率 ‰,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 ,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 元,最后在 年 月底前全部付清。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第六条 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第七条 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 [ 查看全文 ]新房买卖合同收藏11篇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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