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资料(一)
各地政法干警的报名工作已经相继开始了,预计各省的考试都会集中在9月中旬,众位考生也要挑灯加油了。留学群公务员频道(www.liuxuequn.com/gongwuyuan)为了给大家节约复习时间,特意把政法干警考试的知识点逐条整理,这样便于大家复习。内容持续更新中····· 物权一般及其效力 母法条: 无 相关法理: 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其标的物并享受其权益的排他性权利,与债权不同,物权具有直接对抗一般人的效力 基本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权利,手侵害时有特殊的保护方法,客体为物 知识点: 1,物的分类:动产不动产,特定物与种类物(见违约责任),可分不可分,主物与从物,原物与孳息(天然,法定) 认定主物与从物: --物理上互相独立 --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 --交易观念上有主从关系 如无相反约定,孳息收取权归原物所有人 2,物权法定主义 ---物权种类不得自由创设 --内容不得自由创设 3,一物一权主义 不可并存:质押与质押,用益与用益 4,物权变动的公示,公信原则 公示原则:交付,登记 公信原则: ---当事人在享有,变动物权时依法进行了公示,第三人因信赖公示而为一定行为,即使公示的... [ 查看全文 ]2012政法干警民法学复习资料(一)的相关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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