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签订地点:
为约束双方严格履行合同义务,依法保护购销双方利益,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标的、数量、质量标准、价款、交(提)货方式和履行期限:
1、标的(商标) ,
数量 (公斤),单价 (元),价格若遇市场因素涨跌可按单价的 %上下浮动。
2、质量标准(依据国家或地方农产品标准,也可双方约定具体质量和技术标准):。
3、交(提)货方式:
①检验和验收。依据上列第2项的标准双方共同约定检验机构检验或双方自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当场验收,检验机构出据的检验报告单和双方验收凭据作为合同的附件保存。
②交(提)货的运输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负责。
③交(提)货地点和时间:。
4、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5、合同金额总计 万 仟 佰 拾 圆 角整(金额小写: 元)。
第二条 定金(或预付款)。乙方向甲方订购农副土特产品(或中草药材)活动中,为约束双方严格履行合同,防止因市场价格变化损害双方利益,乙方应当在签订合同之日向甲方支付 元的定金(或预付款)后,甲方按时组织生产加工。
第三条 结算方式:双方实行现钱、现货的交易方式结算,合同执行完毕后,定金抵作货款一并结算。
第四条 本合同的变更或解除条件:
因季节性气象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之外,提出解除合同方应当给予对方一定金额的补偿金 元。
双方约定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条件:
1、;
2、;
3、。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接受乙方提供的 技术指导和服务,并按乙方要求所生产的 (成品)卖给乙方,在未保障双方约定质量、数量的情况下,不得擅自将产品转卖给第三人,否则视为甲方违约,违约后除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双倍返还乙方定金外,另按合同总金额的 %赔偿乙方损失。
2、乙方向甲方提供优良 后,无偿进行实地技术指导,按保护价收购甲方 ,不得因市场变化而拒收。否则,乙方除无权收回定金外,另将按照合同总金额的 %赔偿甲方损失;若因乙方技术失误或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 %的赔偿责任。
3、。
第六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行政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按下列第 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