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 方(发包方):周村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
(法人代表:)
乙 方:
一、 工程主干道长1050米;
二、 商品混凝土标号C25;
三、 填土石子不允许用隧道挖出的石料;
四、 路面宽2.5米,厚0.15米;
五、 铺面石子必须用挖掘机压平,石子厚0.05米;
六、 应保质保量,工程经检验后付款95%,剩下5%等路面通行一年后,路面无损才付清;
七、 从大队路至大塘水沟坡面包括此项内;
八、 此项总承包款为人民币拾捌万元整(含税);
九、 工程结算款以实际测量的工程总量为准。
十一、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存档一份。
甲 方: 乙 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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