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贷款人:商业银行
借款人:身份证号:
现住址:联系电话:
出质人:12
身份证号:12
现住址:12
联系电话:12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
第二条 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元。
质押率:。
第三条 借款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