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今年政府工作的建议中指出,城镇化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要遵循城镇化的客观规律,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乡统筹、节约用地、因地制宜、提高质量。
特大城市和大城市要合理控制规模,充分发挥辐射带动作用;中小城市和小城镇要增强产业发展、公共服务、吸纳就业、人口集聚功能。
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村庄建设要注意保持乡村风貌,营造宜居环境,使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良性互动。
【解读】
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相比,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更强调“积极稳妥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并且报告首次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这正是提高城镇化质量,保障城镇化健康发展的破题之道。
在我国,就业质量和医疗、教育等福利保障依附于户籍存在,有无户籍差别很大。其实,新型城镇化重点就是“人的城镇化”,也就是实现让农民工彻底地转移。和这个问题有关的是户籍,在户籍上有60多种城乡之间不平等的福利。加快户籍改革,有利于推动转移人口的市民化。
与去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仅提出“放宽中小城市落户条件”相比,今年明确提出,“加快推进户籍制度、社会管理体制和相关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需要注意的是,户籍改革并不是简单改户口,关键是户口背后带有社会福利性质的公共服务。这一点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有所突破,报告要求,“逐步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常住人口”,这也就意味着实现城市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事实上,对于已经具备条件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义务教育、就业培训、职业教育、计划生育等,应率先实现同等对待,而与城市户籍紧密挂钩的低保、保障性住房等,要通过逐步增加和不断完善农民工的公共服务,逐步覆盖符合条件的农民工,最终达到消除户口待遇差别的目标。
【综合分析】
在我国城镇化快速推进过程中,存在着很多的问题,需要高度重视并加以解决。
第一,“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问题。近几年来,一些地方打着“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旗号,盲目拉大城市框架,滥占耕地、乱设开发区,不断扩大城市面积。部分地区在“经营城市”的理念下,大肆追求土地增值的收益,进一步助长了多占耕地和不合理拆迁的行为。失地农民增多和一些地方后续社会保障跟不上,已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另一方面,促进农民工在城市落户的制度仍未建立,导致“土地城镇化”速度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若按此模式继续推进城镇化,失地农民的数量还会大量增加,农村人口人均占有耕地资源的数量将进一步减少。农村人口的减少慢于农村耕地的减少,不仅危及国家的粮食安全,而且势必进一步加剧解决“三农”问题的难度。
第二,空间规划和城市规划问题。一些城市布局结构不合理,相邻城市之间发展不够协调,不利于形成分工明确、布局科学的城镇体系和空间格局。还有一些城市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和扩大城市规模,不考虑当地资源环境承载条件,提出超越发展阶段的人口、经济、城区面积等指标,发展存在一定的盲目性。部分大城市特别是特大城市功能过度集中于中心区,不同程度地存在人口膨胀、水资源短缺、交通拥挤和环境恶化等问题。城市规划和管理脱节,市政工程缺乏统筹规划和建设,综合管理能力滞后,影响城市运行效率,一些城市“城中村”和“城市贫民区”问题比较突出。
第三,农民工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目前,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人数已超过1亿人,但大部分农民工在城市的就业岗位不稳定,流动性很强,农民工社会保障滞后的问题也很突出,农民工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纳入保障范围的工作刚刚起步,养老保险尚未纳入统一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范围。很多录用农民工的企业都没有按国家有关规定为其录用的农民工提供法定的保险。值得关注的是,当前对广大农民工和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欠帐,虽然降低了目前的企业运营和城市发展成本,但是将构成对未来社会保障体系的巨大压力。
第四,城镇化的多头管理问题。当前我国城镇化进程中,不同的政府部门从各自的职责范围和自身利益角度出发对城镇化的过程进行管理,政出多门、多头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城镇化的进程涉及许多领域,但在统一市场的框架内,具有区域整体性的特征,部门分割、地区分割的管理模式不符合城镇化这一特征的要求,不利于统一的城镇化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各项政策在实施中难以形成合力,影响城镇化进程健康高效地发展。
由此看来,户籍制度改革已是大势所趋。尽管一些城市有顾虑,提出承载能力有限,但其实这些农民工已经在这些城市里了,不能无视这一事实。中小城市的户籍制度要尽快全面放开,大城市至少第一步要做到,城市里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如此才能真正做到为人们自由迁徙、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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