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本合同中内容为并列的选择项,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不予选择的应划除;
3.本合同空格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后填写;
4.本合同的备注栏由房地产交易中心填写;
5.本示范合同由上海市房屋土地局负责解释。更多精彩专题请访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网 上海市住房保障网站 上海市住房保障局 上海市保障性住房
小编精心推荐
【 liuxuequn.com - 合同范本大全 】
小编精心推荐
想了解更多合同范本大全网的资讯,请访问: 合同范本大全
本文来源:https://www.liuxuequn.com/a/1106247.html看过《2013上海市公有住房差价交换合同》的人还看了以下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