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助、贷措施
第三十二条 为鼓励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帮助优秀学生和贫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优秀学生奖学金、华力奖学金、湛匠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校内借款、学费减免、特殊困难补助等奖、助、贷制度。详情请登录“广西艺术学院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查看。
第三十三条 我院2013年普通本专科招生信息将统一由学院招生办公室通过我院招生资讯网向社会发布。我院从未委托任何单位、个人及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等工作,任何冒用我院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和录取等活动均属非法行为,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我院概不负责。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避免上当受骗、蒙受损失。
第三十六条 联系方式: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广西艺术学院招生办公室,邮编:530022,电话:0771-5333126,5317393(传真),网址:http://zsb.gxai.edu.cn/
推荐阅读:
高考录取查询 | 录取通知书查询 | 一本录取 | 二本录取 | 三本录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