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职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学费收费标准:普通文理、对口专业:4800--5000元/年人 ;艺术类专业:6000元/年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6500元/年人。
住宿费按山东省统一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二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 奖励、助学政策
严格执行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及生源地学生信用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困难补助等一系列资助政策,特困新生通过“绿色通道”报到入学,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切实享受到不同形式的资助,切实保障 “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圆满完成学业。
联系电话: 0533-2828111(兼传真)、2821888。
学院网址:http://www.zbvc.cn E-mail:[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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