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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链接】
4月30日,美国科学院发布消息,清华大学教授施一公当选美国科学院外籍院士;此前的25日,他还当选美国人文与科学学院外籍院士。在2011年12月施一公曾落选中科院院士,此事引起众多关注,成为舆论焦点。
【标准表述】
[综合分析]
首先,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应成为评选院士的根本标准。评选院士的标准尽管有不一样,但各个国家的标准应该是大同小异。无论标准有多少,其中的根本标准,就是看一名科学家有多少高质量的成果。根据相关人员的解释,施一公没有入选中国院士的原因是他没有对中国科学做多大贡献。这与美国院士的评选原则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美国评选施一公为双院士,主要从他的学术水平来衡量,而非为美国做出了什么贡献。留学群版权
其次,对国家的贡献不应该成为评选的最主要条件。施一公回国时间不长,对国家的贡献不大,是落第的重要原因之一。对国家的贡献,应该是院士评选的重要条件之一,但绝不应该是最主要的。最主要的,还是对整个科学事业的贡献。施一公对世界科学事业做出了贡献,这是中国科学家乃至整个华人世界的荣誉,那当然也是为中国争得了荣誉,留学群版权为中国科学家在当下的全球科研领域争得了一席之地,他是中国科研领域的领军人物,值得每一个爱国的中国人尊敬。把他不在中国本土取得的非凡成就一笔抹杀,则显得有些匪夷所思。
再次,评选机制本身存在问题,不是真正的“伯乐”。 中国的院士评选确实存在需要反思的地方。这些年,几乎每次院士评选都会引起一番“热议”,也说明我们院士评选机制和制度确实需要改革和完善。在施一公当选美国双院士一事上,公众应多一些对国内遴选院士机制方面的反思。比如贡献度和学术成就,能否不单纯限于国内;对于真正的科学家和人才,在评选时国籍能否放宽等。国内和世界华人圈子里并非没有人才,而是评价评选机制尚未变成真正的“伯乐”。留学群版权
[启示]
施一公的事件引爆了人们长期以来对中国学术圈潜规则盛行的不满。从这个意义上说,不管施一公是否具备当选中科院院士的资格,落选是否公正,他的际遇都对中国院士评选规则提出了挑战。墙里开花墙外香的碰撞,为我们提供了观察和认识当下中国科技与教育问题上的一个契机。院士是一面旗帜,引导着学者治学的态度与路线,功利与学术对比的结果,启迪着我们的院士标准的改革之路,包括国籍问题对于院士确定是否具有一票否决地位,都是值得反思的。我们有三顾茅庐之求才传统,也有周公吐哺天下归心之治世典故,在当代我们应该把这种“伯乐识马”的光荣传统发扬光大,从而让“外籍院士”的现象越来越少。
[措施]
中国院士评选机制改革势在必行,在改进完善院士评选工作、提高咨询工作的质量和影响、加强院士群体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建设“凝聚院士大家庭”等制度层面的问题以及社会关注院士群体的一些热点问题上开始着手,有以下几方面建议:
一是保持院士称号的学术性和荣誉性,不与物质利益挂钩;二是坚持院士评选工作的独立性和学术性,是明确推荐人的权利和责任,减少非学术因素的干扰;三是对评选标准进行改革,高质量的科研成果将成为根本标准。四是为院士团体实现其功能定位,实现权利和责任的统一提供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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