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办公夺《关于进行全国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题库试点的通知》(财办会【2011】11号),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会【2012】63号)的有关规定,2013年我市选择试点全国题库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如财政部分布新修订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等制度后需对考试有关事项作出调整,我局将另行发文通知。现将2013年度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范围、科目等
(一)考试范围和命题依据 以财政部办公厅 《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为准。
(二)考试科目和报考科目选择
1、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会计基础》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
2、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科目,具体如下:
(1)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适用于不具备名免考条件且未考取部分科目有效成绩合格证书的考生【此类考生也可选择下述(2)、(3)款方式进行报考】;
(2)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 、 《会计基础》双科,适用于不具备免考条件,并且已取得《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或《珠算5级(或以上)证书》的考生;
(3)报考《初级会计电算化》单科,适用于不具备免考条件,并且已取得《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和《会计基础》双科合格证的考生;
(4)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科,适用于具备免考条件的考生。
免考条件是指: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含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免考《会计基础》,只需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一科。
以上所称会计类专业具体指: 会计学; 会计电算化; 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审计学; 财务管理; 理财学。
(三)考试时长和考试题型
1、每科考试时长均为60分钟,三科连考合计180分钟,双科考试合计120分钟,中途不设置休息时间。
2、题型:《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案例分析题。
《会计基础》: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计算分析题。
《初级会计电算化》:分成理论和实操两部分。理论部分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实操部分是财务软件的操作题。
(四)参加考试和成绩管理
1、考生持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参加考试。如遇身份证失效或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办理有效的临时身份证代替,其余类型证件证明一律无效。
采用无纸化考试模式,实行上机答题。考生点击交卷后,电脑系统将即时自动评分并显示分数和考试结果。不提供成绩复查服务。
2、《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以及《初级会计电算化》每科考试合格标准均为60分。
选择报考《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连考且成绩合格的,将发放《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双科合格证书)和《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如只是《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成绩合格,发放《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双科合格证书);如只是《初级会计电算化》成绩合格,发放《广东省初级会计电算化考试合格证书》。
选择其他类别考试的将分别发放对应科目的合格证书。
(五)考试教材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修订)的通知》(财会办【2009】10号)印发的大纲,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编印了《2012年广东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包括《会计基础》、《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初级会计电算化》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习题集》四册。
二、考试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考生可通过广州财政网(www.gzfinance.gov.cn)进入“会计服务---考试报名”进行网上报名,到工作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居住证(暂住证)签发地现场确认点确认。报考程序仍按照穗财会【2010】35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各确认点(见附件1)必须严格执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认真做好报名资格审查工作。重点审查“考生已确认签名的考生报名确认表”(特别是报考单科考生的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居民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的原件。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受理报名。
三、时间安排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年举办两次,上下半年各举办一次。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分为上下半年安排,具体时间如下:
项目 | 上半年 | 下半年 |
---|---|---|
网上报名 | 1月1~15日 | 6月4~18日 |
现场确认 | 1月7~18日 | 6月10~21日 |
打印准考证 | 4月1~10日 | 10月20~30日 |
考试时间 | 4月15~5月31日 | 11月4~12月13日 |
考生领取合格证具体时间由各区、县级市通知。除网上报名、打印准考证及考试项目外,其他事项节假日不办理,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四、收费管理
按照省物价局粤价函【2010】131号文的有关规定,考试费每科65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乱收费。考试费统一使用广州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进行缴费(采用银联卡刷卡,不收现金)。
考试费按规定市本级与区、县级市3.5:6.5分成。
五、有关要求
各区、县级市完成现场确认10个工作日内,按考场设置编制考试计划(附件2、3)报送我局(会计处),并严格按照穗财会【2010】35号文相关规定做好各项考试考务工作。
附件:1、各区(县级市)考试报名现场确认点一览表
2、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计划表
3、广州市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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