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东济南高中学校招生计划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区域推进、城乡统筹、分类指导、分步实施、确保质量的原则,健全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加强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促进县域内公共教育资源配置高位均衡,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全面提升教育质量。
(二)总体目标。到2013年底,章丘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通过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级达标验收,长清区、济南高新区实现省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到2014年底,长清区、济南高新区通过省级达标验收,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实现省定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到2015年底,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通过省级达标验收。
(三)基本要求。
1.义务教育高标准普及。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小学、初中年巩固率分别达到100%、99.5%以上;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年巩固率达到95%以上;确保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按时入学,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失学。
2.办学条件优质均衡。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任务全部完成,农村学校和城市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实现县域城乡之间、学校之间办学条件相对均衡。
3.教育质量全面提升。县域内同类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水平基本相当,优质教育资源规模不断扩大;逐步解决“大班额”问题,城区、农村超班额班级分别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5%;基于国家课程标准的学生合格率达到较高水平,身体素质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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