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一个月份的11-20日请登陆枣庄会计网进行报名,第三个月份考试,具体考试时间由省财政厅会计处统一安排。
二、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
(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
因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取得或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因违犯《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除上款之外的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内(含5年)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不得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四)根据《山东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的规定,会计从业人员考试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报考。报考人员还需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关出具以下资料:(1)本辖区的居民身份证、暂住证(2)本辖区单位证明(3)大中专院校的学生出示学校开具的证明,方可按照归属地选择报名点和考试地点,进行网上报名。辖区(枣庄市)外报考的人员,必须征得本辖区内的会计从业管理机构的书面同意,方可报考。(市会计管理局只审核市直单位和中央、省驻枣市级机构单位的会计人员,其他区(市)人员及无工作单位的人员,根据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到所辖区(市)会计管理局进行报名和审核。
三、关于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
对于符合免考条件即符合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基本条件规定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下同)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的人员,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含2年),可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者珠算)。
此款所称会计类专业包括:
(一)会计学;
(二)会计电算化;
(三)注册会计师专门化;
(四)审计学;
(五)财务管理;
(六)理财学。
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考生,在报考结束后的21-22日(节假日时间顺延)两天内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打印的考生报考信息表到所报考辖区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进行现场审核确认。(市会计管理局只审核市直单位和中央驻枣市级机构的报考人员,其他人员根据单位或户籍所在地到所辖区(市)会计管理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取得考试资格。
四、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实行网上缴费
网上填报完基本信息后,直接进行网上缴费(因为网上报名的账户链接是中国人民建设银行的,所以敬请广大报考人员用建行的网上银行账户进行缴费)。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考务费为每科60/元,考生进入网银缴费显示成功后,须等待缴费代码显示后,再关闭页面,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缴费成功后,方可有参加考试的资格。
五、注意事项
(一)、由于考生人员较多、省财政厅统一考试安排时间有限,故研究决定枣庄市直属、市中区、峄城区、山亭区、台儿庄区、薛城区、高新区在枣庄市同正天达电子公司设立一个考点,报名人数限制为1400人/季度。
滕州市在枣庄科技职业学院设立一个考点(为市设考点,委托滕州市财政局管理), 报名人数限制为1200人/季度。
(二)、所有考生必须对自己的填报信息负责,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所填报的信息也不能修改。
(三)、准考证的打印时间,请随时看我们网站上的公告通知(因为具体时间是由省厅统一发布)。
(四)、在报考中,有关政策上的问题请咨询所在辖区会计管理机构的电话(联系电话附后),有关报考中出现的网络技术上的问题请拨打技术支持专线:13561152621.
市直及各区(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电话如下:
枣庄市会计管理局:0632-8687911、0632-3324295(管理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驻枣市级机构)地址:枣庄市新城区财政局大楼1128房间
滕州市会计管理局: 0632-5569925 地址:滕州市财政局善国南路86号西办公区3楼
薛城区会计管理局: 0632-4412859 地址:薛城区财政局长江东路
市中区会计管理局: 0632-3340071(包括市中区驻地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 地址:市中区财政局建华路42号
峄城区会计管理局: 0632-7711268 地址:峄城区财政局宏学路6号
高新区会计管理局: 0632-8690610 地址:枣庄市高新区管委会502室
台儿庄区会计管理局:0632-6633952 地址:台儿庄财政局二楼
山亭区会计管理局: 0632-8829036 地址:山亭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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