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学录取方式:
美国大学总体来说有三种录取方式,即ED(Early Decision具有约束力的提前录取)、EA(不具约束力的提前录取Early Action)和RD(Regular Decision常规录取)。前两者简单地说可以是提前录取,最后一种是常规录取。
ED:早期录取,早期决定,即在早期申请中获得录取,只可申请一所学校。被学校录取后不得申请其他学校。
EA:早期行动,这里指的是singer choice政策学校,与ED相同,但是被录取可重新申请其他学校。
ED时间表:(EA政策学校时间与ED1相同)
Early Decision I 申请截止日期:November 15 结果通知日期:Mid-December
Early Decision II 申请截止日期:January 1 结果通知日期:Early February
Regular Decision 申请截止日期:各学校不同 结果通知日期:Early April
ED/EA思路:
ED/EA是美国学校申请,录取发展中的一个必然产物,这里不讨论它的形成和好坏。首先所有申请者要明确一点的是所有可以ED/EA的学校都是严格遵循ED/EA政策的,所以学生申请前一定要了解到ED/EA政策的实质,不应违反ED/EA录取原则,否则带来的后果将是不可估量的。
原则上ED1只能申请一所学校,是唯一选择,在11月15日前完成申请,并已将材料发往学校,在此之后,不得于学校给予通知前以ED形式申请其他学校,可同时进行ED2申请(只有对方学校明确表示ED分为1 2阶段才可),RD申请。但是ED1的学校一但录取,不得以任何要求拒绝学校录取,并同时将正在进行的ED2,RD申请撤回,通知这些学校自己已被ED1录取。最通俗的理解就是不得申请一所以上ED1学校,并且要服从学校录取决定。如果ED1被拒绝,ED2,RD可照常申请,不影响录取,如果ED2被录取也应该立刻撤回通知RD学校申请结束。
EA申请与ED1相同,在被录取后,可以选择去上和不上,可以答应学校录取,则撤消通知其他申请,但注意不得在EA申请同时申请ED1学校,两者只可选择其一,始终保持在早期申请这段时间只申请了一个学校。如果拒绝EA录取,其他申请不受影响,可照常进行。
留学专家提醒:如果在ED1和EA期间申请大于一所的学校,出现被两所学校录取以上的情况,会出现你要拒绝一方,但是当你拒绝后学校会在教育信息数据库中共享ED1 EA申请者信息,如发现申请多所学校一般会被所有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被列入学校共享commonapp名单,将不得在以后进行早期申请,SSN将被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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