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考范围和条件
(一)报考范围
我市市直、县区、乡镇(街道)机关中使用行政编制、在编在岗、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担任乡科级正职以下职务且符合条件的公务员。
(二)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3.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2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在现单位工作2年以上(计算时间截至2013年6月30日);
5.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6.身体健康;
7.符合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
8.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尚在试用期内的;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遴选职位
详见《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计划表》(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7月23日9:00至7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13年7月24日9:00至7月26日17:30。
报名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http://www. hzrsks.gov.cn)。
具体办法是: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点击“公务员专题”,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职位后,下载《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和《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本人手工填写、签名(一式2份,面试时使用,所贴照片与网上报名电子照片为同一底版)。《报名登记表》须由单位同意签字盖章,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公务员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公章后,于7月25日18:00前传真至菏泽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人事科(传真号码:0530-5310636)。
2、资格初审: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传真的《报名登记表》后,24小时内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按要求传真《报名登记表》的,不予资格审查。
遴选职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初
审的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1:5的,取消该遴选职位或相应减少遴选职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职位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职位。
3、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于8月7日9:00至8月9日17:30登陆报名网站,点击进入“公务员专题”,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二)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的报考人员须向遴选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本人手工填写的《报名登记表》、本人签名的《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证书原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必要时调阅干部档案。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报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遴选工作办公室)批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13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一般为1:3(若确定面试人选的最低笔试成绩有两人以上分数相同,成绩相同人员均进入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知识、能力素质、个性特征以及与报考职位的匹配度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按百分制计分。每位面试人员的面试时间一般不超过30分钟。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采取每个测评要素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面试人员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采取差额考察的方式进行。根据遴选职位计划和考试总成绩,按照由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考察人选。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遴选职位计划1至2名的,考察人选差额1名;3名及以上的,差额2名。
考察人选确定后,在遴选工作办公室指导下,由遴选单位进行考察。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全面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业务水平和工作表现、廉洁自律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考察情况按遴选职位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的,经遴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后,从被考察人员中按成绩依次确定体检递补人选。
六、公示和办理转任手续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确定的拟录取人员,报遴选工作办公室同意后,分别在菏泽市人民政府网站、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菏泽人事考试网和拟录取人员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取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被录取人员试用期为半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任用;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七、其他
本次遴选,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公告由遴选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530- 5310636(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人事科), 5190199(菏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办公室)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30-5310309(菏泽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0530-5310525(菏泽市监察局)
附件:
3.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doc
4.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有关问题解答.doc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开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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