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规定是:持有合法学生身份,入学一年(9个月以上),成绩达一般标准者,经学校国际学生顾问批准,即可到移民局或劳工部认可的公司去打工,有效期限为一年,但可申请延长。需注意的是,打工的公司必须是移民局或劳工部认可的公司,而不是任何公司均可。如发生紧急意外或突发的经济困难,到校外打工的外国学生,也需遵守上述规定,即在入学一年以后,向学校国际学生顾问递交必须的证明,申请特别工作许可。
美国留学生还可以实习的名义,在美国申请工作。申请人的条件,首先须读满一个学年,然后在毕业前90天到毕业后30天之内,填好相关表格并带着学校国际学生顾问的推荐书,到移民局去申请工作许可。申请时,应向移民局表示实习之目的是为取得工作经验,以便毕业后返国就业。获得移民局批准后,就可以打工,期限为一年。
根据美国政府的规定,访问学者期满后需回国服务两年。但如获学校或计划负责人的同意,也可期满后留美工作,其规定与学生签证者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