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路考研大军还在不停的奋战中,随着考研人群的越来越多,要想从千军万马中脱颖而出,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持之以恒的决心,考研的路是艰辛而枯燥的,留学群为奋斗在一线的考研“将士们”加油,祝你们凯旋而归!
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学校位于浙江省南部美丽的沿海城市温州。学校占地总面积2134亩,分茶山校区和学院路校区。茶山主校区位于温州高教园内,南眺罗山群峰,北蕴三垟湿地,山水灵秀与翰墨书香相得益彰,是莘莘学子修身治学的绝佳所在。
学校校舍面积88.5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27亿元,馆藏纸质图书243.1万册,电子图书162.2万册,各类中外文电子期刊和资料数据库59个。
学校下设17个学院,并举办瓯江学院、城市学院2个独立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30166人,教职工2505人,其中专任教师1599人。专任教师中,具有正高职称教师190人、副高职称教师437人。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337人,硕士和博士生导师287人,有国家、省、市级各类人才工程入选者293人,拥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2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3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7人)、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培养)计划”人选(3人)、浙江省特级专家(1人)、浙江省“****”人选(9人)、“钱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浙江省教学名师(5人)、浙江省21个产业集群首席专家(3人)、浙江省突出贡献科技人才(1人)等一批高层次人才。
学校现有6个一级学科硕士点,39个二级学科硕士点。有55个本科专业,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建设点、3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试点专业、15个省级重点(建设)和优势专业,7门国家级精品课程和精品资源共享课程、33门省级精品课程,5部国家级规划教材、30部省级重点教材,拥有8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点),4个省级教学团队。本科专业涵盖了文学、理学、工学、法学、教育学、经济学、历史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学科门类。有机化学与皮革化工学科为省重中之重学科,民俗学、应用经济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文艺学、应用数学、凝聚态物理、生态学、电气工程、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等9个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生态学和汉语言文字学为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牢固树立人才培养质量是办学生命线的观念,坚持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坚持教学、科研协调发展。学校被确立为“国家创业型人才培养温州模式创新实验区”、全国创业教育示范院校和浙江省教师教育基地。“创业教育”和“教师教育”已成为学校办学的两大特色。
学校始终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己任,坚持科研发展必须“顶天立地”的方针,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举,坚持人文社会科学、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研究并重,科研水平和服务地方能力不断提升。学校设有109个科研机构、26个实验室(中心);建有2个省级行业(区域)科技创新服务平台、5个省级重点实验室、9个市行业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拥有1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4个省重点创新团队和3个省高校创新团队。近三年来,主持承担了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国家973计划课题等在内国家级科研项目159项,省部级项目285项;获得浙江省科学技术一等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三等奖等在内的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29项。
学校积极拓展对外合作交流领域,不断探索国际化办学之路,已与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意大利、德国、日本、韩国、泰国、新加坡等国家以及台湾地区的近50个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交流关系,与泰国东方大学合作举办孔子学院。学校每年接收外国留学生、进修生近200人次,是全国首批华文教育基地。
学校弘扬“厚培德本、深濬智源”的优良传统,秉承“求学问是、敢为人先”的校训精神,遵循“以人为本、质量立校、服务地方、特色取胜、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温州、服务浙江、面向全国,努力建设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国内知名的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省内外有影响的应用型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基地、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区域内高端人才集聚培养中心、科技创新研发服务中心、先进文化培育发展中心。
招生优惠政策:待教育部、浙江省考试院有关文件下达后,我校将出台2014年研究生招生优惠政策,待后发布….
我们热烈欢迎广大考生报考温州大学!
考 生 须 知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体检要求。
5.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外语学院限招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部。
(三)委托培养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请务必在考生登记卡中委托培养栏内注明为委托培养,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的组织意见栏内注明为单位委托培养,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须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