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
一、时事链接
北京市住建委于2013年1月31日在北京市住房保障工作总结会上,确定了2013年北京住房工作的主要目标,建设筹集各类保障房16万套,竣工7万套。市政府要求,对于没完成保障房供地的区县,将不得供应商品房用地,暂停土地一级开发授权。
保障房的土地供应方面,市政府明确要求,要优先安排保障房供地,确保住宅供地的50%以上安排用于保障房建设,特别是部分城市功能拓展区和城市发展新区要从全局出发增加供地,承担“全市统筹”供地保障任务,不得变相推诿、打折扣。中央单位特别是央企可以采取合作建设或以央企为主体方式建设公租房。
为了提高保障房的品质,此次市政府要求规划部门加强规划审查,切实提高保障房小区户型、外观和配套设施的设计水平,努力做到面积不大功能全,造价不高品质高,占地不多环境美。
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必须在一季度内明确供地计划,二季度完成土地、规划手续,三季度必须确保工程全面开工,对于没完成保障房供地的区县,将不得供应商品房用地,暂停土地一级开发授权。
据了解,一级开发是指由政府或其授权委托的企业,对一定区域范围内的“生地”进行统一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并进行适当的市政配套设施建设,使其成为“熟地”,可以入市交易。
此次北京首次提出,对没有完成保障房供地的区县,暂停土地一级开发授权。这意味着是否及时供应保障房用地,将决定着区县可否继续开发土地,从而影响财政收入。
此外,在2012年完成1500多万平方米老旧小区改造后,目前北京全市仍有2800万平方米老旧小区需进行综合整治,2013年计划整治1000万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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