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公民基本权利一般原理(一)
第一节 人权与权利概念
第二节 基本权利主体与分类
第三节 宪法上列举的基本权利与未列举的基本权利
第七章 公民基本权利一般原理(二)
第一节 基本权利效力
第二节 限制基本权利的目的与界限
第三节 基本权利的竞合与冲突
第四节 公民基本权利在我国的产生与发展
第八章 平等权
第一节 平等权概述
第二节 平等权内容与类型
第三节 平等权的适用、效力与限制
第九章 政治权利
第一节 政治权利概述
第二节 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第三节 言论、出版、结社、集会、游行、示威自由
第十章 宗教信仰自由
第一节 宗教信仰自由的概念与历史沿革
第二节 宗教信仰自由的基本功能与保障
第三节 宗教信仰自由与宗教事务的管理
第十一章 人身自由
第一节 人身自由概述
第二节 生命权
第三节 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第四节 住宅安全权
第五节 通信自由
第十二章 社会经济权利
第一节 社会经济权利概述
第二节 公民财产权
第三节 劳动权
第四节 休息权
第五节 社会保障权
第十三章 文化教育权利
第一节 文化教育权利概述
第二节 受教育权
第三节 文化权利
第十四章 监督权与请求权
第一节 监督权
第二节 请求权
第十五章 特定主体的权利保护
第一节 妇女权利的保护
第二节 儿童权利保护
第三节 残疾人权利保护
第十六章 公民基本义务
第一节 公民基本义务的一般理论
第二节 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
下编 国家机构
第十七章 国家机构概述
第一节 国家机构的概念与本质
第二节 国家机构的演变
第三节 国家机构的原则
第十八章 选举制度
第一节 选举制度的基本范畴
第二节 选区划分、选民登记与选举投票
第三节 候选人制度
第四节 选举管理制度
第五节 代表辞职与罢免制度
第十九章 中央国家机关
第一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节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三节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第四节 国务院
第六节 中央军事委员会
第二十章 地方国家机关
第一节 行政区划
第二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
第三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第四节 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五节 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
第六节 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
第二十一章 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
第一节 审判机关
第二节 检察机关
第三部分 国际法学
第一章 导论
要求:了解国际法的基本概念和定义,认清国际法作为一门法律科学产生的历史来源和特点,明确国际法的渊源,掌握国际法与国内法的不同特点和彼此关系。
内容:国际法的概念、历史发展、渊源、编纂及其与国内法的关系。
第二章 国际法的基本原则
要求:理解国际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其在国际法中的地位,明确联合国宪章规定的原则和和平共处五项原则,掌握国际法基本原则的内容。
内容:概说。联合国宪章原则、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与国际法基本原则。国际法各项基本原则的内容。
第三章 国际法的主体
要求:理解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及范围,以及各类国际法主体在国际法律关系中的地位;明确国家在国际法上享有的基本权利;以及明确与国际法主体资格相关的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制度。
内容:国际法主体的概念和范围。国际法的基本主体——国家。其他国际法主体。国际法上的承认和继承。
第四章 国际法上的居民
要求:理解国籍的意义,国籍取得与丧失,以及国籍抵触的处理的原则与规则;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和基本原则;掌握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和待遇的一般原则;了解庇扩和引渡的规则;了解难民的法律地位。
内容:国籍。外国人的法律地位。引渡和庇护。难民法律地位。
第五章 国家领土
要求:认识国际法关于国家领土的基本理论和法律制度。要求掌握这些基本知识作为学习国际法的基础。对领土取得和变更的方式、国家边界的类别以及划界的程序和原则应有全面的了解。
内容:领土和领土主权。领土的取得与变更。国家边界和边境制度。南极和北极地位。
海洋法
要求:掌握海洋法的基本知识并了解海洋法当前的发展情况。要求了解各海域的法律地位和法律制度,了解我国海洋立法的重要规定,对海洋划界的法律原则和实践应有较深刻的认识。
内容:概说。海域的划分。内水。领海。毗连区。专属经济区。大陆架。用于国际航行的海峡。群岛水域。公海。国际海底区域。
第七章 航空法
要求:了解空气空间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并对适用空气空间的航空法的法律渊源及航空法的规则、规章和制度有较深刻的认识。
内容:空气空间与航空法。航空法的条约体系。国际民用航空制度。危害国际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
第八章 外层空间法
要求:了解外层空间的概念及其法律地位,并对适用于外层空间的外层空间法的原则、规则和制度有较深刻的认识。
内容:外层空间与外层空间法。外层空间法的原则和制度。外层空间活动的几个法律问题。
第九章 条约法
要求:首先要认识条约法在整个国际法学习中的关键地位:条约是国际法的主要法律渊源。国际法的全部内容都与条约有关,或者直接来自条约。其次必须牢固掌握有关条约的基本知识,其中包括条约的定义和概念、不同的名称、分类、缔结程序、生效、解释、修正与修改等等。
内容:概说。条约的缔结、生效、失效、无效、修改与解释。
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法
要求:较全面地了解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的法律制度。要求了解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外交机关体系,重点掌握使馆的职务、使馆及使馆各类人员的特权与豁免;掌握领事职务、领馆与领事的特权与豁免。
内容:概说。外交关系法。领事关系法。
第十一章 国际法律责任
要求: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和意义,明确国际不当行为的责任和国际损害行为的责任及其适用范围,了解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内容:国际法律责任的概念及发展。国际不当行为的责任。国际损害行为的责任。国际法律责任的免除。国际法律责任的形式。
第十二章 国际组织
要求:认识国际组织的组织结构、职能、工作和表决程序,要求对联合国组织有较深入的了解,对联合国的专门机构、区域性国际组织有一般性的了解。
内容:概说。国际组织的主要法律制度。联合国。联合国专门机构。区域性国际组织。
第十三章 和平解决国际争端
要求:了解和平解决国际争端的各种方法的方式和程序,要求掌握这些方法的要领并懂得运用这些方法解决国际争端。
内容:概说。解决国际争端的政治方法和法律方法。通过国际组织解决国际争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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