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支付昂贵的房租,刚在加拿大留学不久,我便出去寻找打工机会。每天放学后赶到唐人街,拖着疲倦的脚步,带着勉强的笑容,问遍了所有张贴招人启示的面铺饭店超市,企望能为生存而打一份工,但受拒绝的永远是两个理由:不懂广东话,没有工作经验。
在绝望中,我喜出望外地得到一个面试:一位女老师要找一个会弹琴和画画的家教看管她四岁的女儿。那是我人生中的第一次面试,那天我拿着地图,在去雇主家的路上嘴里不停地练着面试时估计要答的问题,心狂跳到喉咙口。
雇主琼斯太太有四十多岁,自我介绍之后,她将我引到她四岁的小女儿爱丽丝面前。我弯下腰想和小姑娘握个手,可她迅速地将小手藏到粉红色的连衣裙后面。我窘迫地抽回手,转身看到了一架原木色的旧钢琴,经主人同意,我弹奏了一曲《雪绒花》。当我弹着的时候,爱丽丝悄悄走到我身边,在高音区敲打着琴键。我微笑着抱起她,让她坐在我的腿上,握着她软软的小手,继续弹奏着美妙的乐曲。一旁的琼斯太太露出了满意的微笑。弹了几个曲子后,我们聊了一会儿,我这才知道琼斯太太要请的并不是我心目中想象的家庭教师,而是一位保姆,具体的工作是我每天下午三点将她的女儿从幼儿园接回家,然后处理简单的家务直到七点。我高兴地接受了。
这天下午,琼斯太太向我交代了大大小小的家务活。从厨房到地下室,光是清洁剂就够我学习半天:蓝色的水是洗玻璃的,红色的洗炉灶,绿色的洗碗,黄色的洗地,白色的粉末是洗衣的,灰色的擦铜器……对一个在家从不插手家务,脑子里仅有一把扫帚一块抹布做清洁的人来说,这家务活还真不算轻。琼斯家有洗不完的衣服,外国人的生活方式和我们就是不一样,他们每天换几套衣衫,家居的,上班上学的,运动的,做家务的,每天早晚至少各洗一个澡,每次都产生要洗的衣服和浴巾,一家五口的衣服在洗衣机里不停地转,不同颜色,不同质地要分开洗,要熨的衣服必须在半湿的时候熨,洗衣房在地下室,为照顾这些衣服,我的腿要在楼梯上奔跑无数次。
训练工作在晚餐前到了最后环节——摆餐桌。琼斯太太向我示范了操作程序,先在桌上铺好台布,放上调味品,再摆好餐垫,接着从洗碗机里拿出盘子碟子杯子刀叉一一用干布抹一遍,再依次在桌上排好。西方人吃的东西大部分是生的简易的事物,女人在厨房烹调的时间远比中国人少,但他们的餐具酒具比起中国人的一双筷子一个瓷羹要复杂得多。
第一天下班后,坐在回家的地铁上,我觉得压力很大,这不仅是因为我从没有经历过如此紧张的家务劳动,更因为我没有信心取得爱丽丝的信任和合作。然而我没有想到,聪明的爱丽丝在父母不在的时候倒很听话,给我压力的却是琼斯先生。这是一个脾气不太好而且不太尊重人的男人,在我工作的第三天,他把我叫上楼,板着脸问我有没有看见他的戒指,我说没有,他继续说,这戒指是他祖传的,他一定要找回来,我看到他的眼神里闪着怒气,我还是诚实地说没看见,就默默地退了出来。第二天,我在车库里整理垃圾时,看到木凳上一副旧手套上有一个方形的戒指,我刚想拿起来,但转念想到琼斯先生多疑的性格,怕产生误会,便进屋告诉琼斯先生,让他自己去车库看看这是不是他要找的戒指。琼斯先生在见到戒指那一刹那的表情告诉我,他显然是回忆起自己在车库里工作时脱下了戒指,可他迅速地戴好戒指,没有说一句道谢或抱歉的话,就皱着眉转身走了。
身体的劳累和精神上的压力,工作一周我就病了,主动辞了职。这份保姆工作是我在加拿大的第一份工作,虽然很短,也很失败,但是它改变了我以后的人生。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在工作的时候,我学会了包容和忍耐像琼斯先生那样的上司和客户;在社会上,我学会如何像琼斯太太那样关心周围的人和事;在我的婚姻里,我尝试像琼斯太太那样相夫教子,满有爱的能力;在培养孩子成长中,我以琼斯家教养爱丽丝的失败为教训,让自己的孩子在爱而不宠的环境下健康成长。当我家请保姆时,我尊重她信任她,我要让我的孩子知道,保姆不是卑微的工作,作为一个人的价值,保姆同样应该得到尊重。假如我不出国做一次保姆,或许我的价值观永远不会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