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工作保障机制,保障"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
加强领导"平安单位"的创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和基础,我局高度重视"平安单位"创建工作,将创建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一是成立工作机构,提供组织保障。为了加强对"平安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我局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丁玉铭同志为组长,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冯爱平同志为副组长,各科站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平安单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挂靠局办公室设立办公室,由冯爱平兼任主任,确定黄茂生同志为局综治联络员,并明确了领导小组、组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任务,为创建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增加经费投入,提供物质保障。我局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仍然筹资投入,对涉及平安创建工作的事,做到了要钱给钱,要物购物。近年来先后投入10余万元,改造丁香新村59幢、红岩新村26幢职工住宅楼的水电线路,购置消防器材,聘请门卫、清洁工等;局机关办公室每个楼层都安装了铁门,并加强水电线路的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更新维护,为确保单位平安提供了基本保障。三是完善规章制度,提供制度保障。针对安全、稳定、清洁卫生等工作需求,我局在机关工作制度中明确了财务管理制度、财产管理制度、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管理制度、安全保卫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网络管理制度等与平安单位建设紧急相关的工作制度,并编印成册分发到每一位职工手中,为我局干主职工提供行为准则,增强自我约束力,使各种管理工作做到了有章可循,实现了管理规范化和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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