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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舍是旗人。
一度风光不再的旗人,在世事变迁中颠沛流离。于是那个盛世王朝消失了,消失得就像他们的一个梦。
从前读,不懂他语言里的韵味。那时只喜欢情节跌沓起伏的浪漫主义小说,而且往往还是长篇的;喜欢洋溢着青春气息的情诗和早期左翼作家充满斗志 慷慨激昂的希望。然后我突然很担心我老了。我开始喜欢看散文——无论是记事的,记景的,怀念旧时小吃的,看见院子前一棵树大发感慨的……所以我突然开始喜 欢上有北京味的文字。有幽默,有自嘲,有不甘心,有时看了让人哭笑不得。
老舍出身贫寒,而作家习惯从自己熟悉的事物入手。于是上世纪初北京穷苦人家的故事在他的笔下一一展开。那是一个为了饥饿使母女都变成娼妇的年 代,是一个父子都为了下一顿饭奔波的年代,是一个巡警谁都不敢惹遭遇兵变发现民众都是恶魔的年代。王利发最终吊死在了父亲留下的老字号茶馆里,莫非这正是 一个逝去的时代最后的抗争?
政治教科书上告诉我们,并非时间先后就可以判断事物的新旧。新旧取决于大势,而新事物也不一定强大。总之一句话,被赶走了的就是旧事物,成王 了的便是新事物。我们谁也无权判断,得等人家打赢了以后来编历史书,才能告诉你我们的王朝我们的时代有多么的伟大,是手心的花朵地平线上的朝阳灵魂的高 歌。
直到这回,我才真正读懂了他作为“文学家”或者说是“人民文学家”的魅力。语言在他的笔下生活鲜动而不流于粗俗,生命又一次成为生命而不是在 战乱年代惨死的蝼蚁。而你却可以清晰地看见他们的命运就是蝼蚁;不由自主地在时代的洪流中冲刷前行,一不小心便消亡不见。时代是英雄的时代,生活却是人民 的生活。
他是个真正通晓了汉语的魅力和生活的魅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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