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分类是排名的前提。美国大学数量大,种类繁多,排名之前,必须对所有的学校进行分类。分类以“卡内基分类法”为基础,无论公立、私立,均划分为4个层次和8个类别:
第一层次:授予博士学位的研究性大学
这类大学提供广泛的学士学位课程,并设有硕士和博士课程。凡是每年能够在至少15个学术领域里提供50个以上的博士学位的大学,称为“授予博士学位的第一类研究性大学”;凡是每年能够在至少3个学术领域里提供20个以上的博士学位的大学,称为“授予博士学位的第二类研究性大学”。
第二层次:授予硕士学位的大学和学院
这类大学或学院提供广泛的学士学位课程,并设有硕士课程。凡是每年能够在至少3个学科领域里提供40个以上的硕士学位的大学,称为“授予硕士学位的第一类大学”;提供20个以上的硕士学位的大学,称为“授予硕士学位的第二类大学”。
第三层次:四年制学院
一类是授予学士学位的文理学院。这类学院基本上只有本科生教育,每年授予50%以上的文理学士学位。另一类是综合性学院。与上类学院不同,它们每年授予低于50%的文理学士学位,其他都是工科、商科和农科等学士学位。还有一类是本专科混合学院,它们每年只授予10%的学士学位,其余都是大专学位。
第四层次:两年制大专学院
这类学院除了极少数外,只授予大专学位,即使授予学士学位的学院,每年的授予率也低于总学位的10%。社区学院、初级学院和技术学院都属于这一层次。
此外,还有单一学科的专门学院,包括神学院、医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工程技术学院、艺术学院、法学院以及军事学院等。它们授予某一学科的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并不隶属于任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