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守则也应与时俱进
——由中美英日小学生守则对比引发的思考
热点概述
2013年8月,网上一篇关于中美英日小学生守则对比的文章引起了广大网友的热议。与内容更适合小学学龄儿童掌握和适应的英美等国的小学生守则相比,中国目前使用的仍然是十年之前的,操作性和实用性方面稍弱的守则。小学生行为守则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小学生的行为,在配合学校教学工作的同时,起到正确引导学生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作用。然而我国的小学生守则似乎在内容上过多地注重对儿童思想方面的引导,对于操作性和儿童接受程度的把握,却有待商榷。
相关评论
@中小学守则老了:《用了近10年,真该改改了》,近日教育专家呼吁修订中小学生守则的新闻让我们猛然发现曾经耳熟能详的《中小学生守则》确实有些老了。无论是对比“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也可以自己先跑”这样“实用型”的英国《小学生守则》,还是对比“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这样“操作型”的美国《小学生守则》,我们的《守则》都显得苍白和生涩。
我国最早一版的《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发布于1981年。这些守则和规范在1991年、1994年和2004年历经多次修改,对中小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学校形成良好的校风、学风、教风等都起到了重要作用。2004年,教育部将《小学生守则》和《中学生守则》合并为《中小学生守则》。对《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内容进行了调整和补充。
2004年的修改可谓“与时俱进”,针对新世纪青少年的特点加入了不少新内容。《中小学生守则》尽管条数不变,但在第三、四、五条中,分别增加了“热爱科学”、“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有益的活动”、“讲究卫生”等内容。而在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中更是增加了符合时代特征的内容,如创新意识、网络文明、安全自护、远离毒品等。
当时解读社会实践活动、网络文明这些词句,大家还觉得很新鲜,尤其是网络,那会儿的老师都视其为洪水猛兽,竭力阻止,根本不会从网络文明这个角度去教育。从这点看来,新版的“守则”牢牢把握住了时代发展的脉搏,教育更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网络文明”等许多内容即使在现在也是非常适用的。
伴随着对《中小学生守则》的质疑,不少人搬出了国外的案例。记者找到几份在英国、美国等国家使用的《小学生守则》,尽管由于国情未必相同,但其中的内容确实值得我们关注。
英国《小学生守则》有10条,译成中文共100多字;美国《小学生守则》12条,200多字。其中,英国的“守则”主要强调的是自我保护: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遇到危险可以打破玻璃,破坏家具等。而美国的《小学生守则》,围绕的主要是小学生在学校里应该具备的基本素质,包括称呼老师职位或尊姓;按时或稍提前到课堂;提问时举手等等。
相比较,我国的《中小学生守则》中的“努力学习”、“自尊自爱”明显过于空洞。记者随机找了北京地区的10名小学三年级以下学生,没有人能真正说得清什么叫“自尊自爱”。
教育杂志编辑刘若谦提到,相比国外,我们的“守则”和“行为规范”太过于追求全面,追求所谓的“立意拔高”。而事实上对于青少年来说,教会孩子如何保护自己、如何帮助他人比什么都重要。我们应直白地告诉孩子怎么做。
现在的中国孩子在成长中面临的诱惑和危险比过去大得多。我们需要给予他们更多的关爱和保护。“守则”和“行为规范”其实是很好的保护手段,它们需要通俗化、直白地告诉孩子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以大人们的经验去帮助他们。配合课堂上的知识传授,这才是真正的德智一体、全面发展的教育模式。
@英国小学生守则惹争议: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
有好事者将英国的“小学生守则”挂上网,着实让我吃惊,第一条“平安成长比成功更重要”;第二条“背心、裤衩覆盖的地方不许别人摸”; 第三条“生命第一,财产第二”;还有第八条印象最深:“遇到危险可以自己先跑”。
这四条“守则”真的需要我们大声对孩子说出来。毕竟身心健康是一个孩子快乐生长的前提条件。虽说我们现在不缺安全教育课,很多学校都大张旗鼓搞消防演习、地震演习,很多家长都频频告诫孩子“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但事实却明摆着让人“沮丧”——大灾大难毕竟百年一遇;而调查显示对孩子性侵犯的90%都是熟人作案。
关于生命、关于性,不仅为人父母者难以启齿,就连以教育为己任的学校也是犹抱琵琶敷衍了事。2006年全国人大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首次立法保护儿童的性安全。2007年,国务院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把学校指定为对学生进行预防性侵害教育的主要阵地。但是,来自北京红枫心理咨询中心的调查,全国三分之二的学校完全没有进行过性教育,“有的是把课本发给孩子们自己看,有的甚至连书本都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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