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粗略的看了卢梭《忏悔录》的第四章,大致讲了他四五年的漂泊生活。他是勇敢的人,敢于承认自己做过的违背道德的事情。不是伪善者。这一章的景色描写很动人,发生的事情也十分有趣,看过之后,心中有浓浓的满足感。这便是名著的魅力吧。
卢梭的为人向来遭人垢病。他性格激烈、多变,热情奔放而又极端敏感,大悲大喜旁若无人,缺乏自制力。正是这些相互冲突的个性让他更像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神。他睿智但是也活得苟且,他骄傲但是也卑微,他坦诚但是也有掩饰。在自传里,卢梭忏悔了一个年轻时犯的错误。有一次他偷了主人家一颗贵重的钮扣,把事情赖在一个他喜欢的小女仆身上,因而使那个无辜的女仆蒙受了羞辱。由于卢梭的“自暴隐私”,一些后来的哲学家包括罗素甚至认为卢梭根本谈不上是个哲人。而我却认为卢梭触及了哲学的本质问题-他首先用自己为解剖标本,对人性做了一次深刻的探讨。
从气质上讲,罗素与这些人是两类人,他对于浪漫主义激情向来不以为然。其实罗素本人也不是一个冷静的书斋学者,要不然的话,他也不会三番五次闹离婚,不会提倡性解放,不会反宗教,不会被当局禁止讲学,不会相信社会主义,不会参加反战运动甚至弄到要坐牢。激情是每个人都有的,罗素也认为激情与理智相比是推动历史的一种更主要的力量。
卢梭是法国第一个最勇敢的平民思想家。他出身贫寒,年轻时代长期处于奴仆地位。罗素这样的贵族子弟当然不会去偷钮扣,罗素的子女当然也不用进孤儿院。卢梭跟一个地位低贱的女侍结婚,这也被罗素拿来进行了一番精神分析,意思是卢梭只有在下贱的女人面前才能得到一种完全的自信。我对罗素一向敬仰,但这一次我觉得罗素讲话未免刻薄了一点。在法国大革命前,逆向等级的婚姻是不被允许的,他与华伦夫人的关系不可能为当时的婚姻制度许可。
上帝造人的时候,给我们一双眼睛看外部的世界,审视内心的智慧之眼则是这颗忏悔的心。如果说读蒙田让我心灵安详闲适,读卢梭则使我悲天悯人。卢梭觉得前辈作家蒙田还坦白得不够,他说蒙田虽然也讲了自己的缺点,却把它们写得相当可爱。看起来像是自责,但是却是自赞。他针锋相对地提出了一个哲理性的警句:“没有可憎的缺点的人是没有的。” 在忏悔录里,他写了他的吝啬,他的偷盗习惯,他对朋友的背叛,他说的谎行的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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