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在法国等同于终身制,如果没有严重的过失或触犯刑法,没有被开除的可能。在法国,要想成为大学教师,必须首先拥有博士学位,其次要经过国家大学委员会的评估。在讲师的位置上至少经过4年到5年的时间才有可能成为教授。由于严格的同业评估体系,不少教师终生停留在讲师阶段。有资料显示,法国的高等院校内教授只占三分之一。
在教师职称的授予方面,申请者必须展示他的研究课题,由同业评估考核其项目是否开拓了新的研究领域,是否发展了新的课程内容。法国的高等教育制度是建立在研究的基础上,一般来说,从事这个职业的人是因为对研究感兴趣,这点保证了教师的水平。而获取政府经费是法国大学提升质量的一大动力。法国国立大学的绝大部分资金来自国家的投资,学费收入只占到大约5%。
按照法国《高等教育法》,高校与政府之间是一种合同关系,政府根据合同对大学拨款,高校根据合同完成自己的任务。为了检验高校的合同完成情况,2007年法国创立了高等教育质量评鉴局(以下简称评鉴局)。评鉴局接受政府委托对高校进行评估。由于不同高校所签订的合同内容不同,评估的指标也就不同。评鉴局只负责确定教学与研究、系所设置、教职员管理、校园环境、学生辅导等评估指标。其他评估标准参照被评估高校自己制定的规则。整个评估指标体系呈现出开放性、灵活性的特点。
评鉴局是一个非常专业的评估机构,为保证评估的客观与公正,评鉴局还招聘了部分外国专家。所有评估专家的名单均公布在因特网上,以促进他们在评估中自律。此外,社会团体也参与评估活动,其方式主要是对评鉴局的评估进行监督,以避免评估标准的单一化。
评鉴局的评估结果直接影响各校经费的预算与划拨,因此高校将能否通过合同评估视为学校发展的“生死关”,每一所学校都毫不吝惜地花费大量人力、物力、财力以提高教学质量,培养高素质人才。教学质量与评估结果形成了良性互动。这样一来,法国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就有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