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磐安县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按如下办法掌握:
一、具体职位专业资格审查:
1、磐安县人民法院“会计”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财政学类、经济学类、金融学类及会计学、财务管理、审计学、财务会计教育专业。
2、磐安县教育局“教育行政管理”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哲学类、法学类、政治学类、社会学类、马克思主义理论类、教育学类、心理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新闻传播学类、管理学类。
3、磐安县公安局“人民警察(1)”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交通工程、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交通管理工程、交通管理专业。
4、浙江省磐安县地方税务局“基层执法(2)”、“基层执法(3)”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财政学类及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审计学专业。
5、浙江省磐安县地方税务局“基层执法(4)”、“基层执法(5)”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管理学大类、经济学大类、法学类及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6、磐安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食品药品稽查”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食品科学工程类、药学类、中药学类。
7、磐安县风景旅游管理局“旅游建设规划”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城市规划、城乡规划、景观建筑设计、风景园林、景观学、酒店管理专业。
8、磐安县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执法”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中国语言文学类、法学类、新闻传播学类、历史学类、公共管理类、工商管理类。
9、磐安县规划局“城乡规划”职位,下列专业可以报考:城乡规划、城市规划、环境设计、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风景园林、公共艺术专业。
10、报考磐安县司法局“工作人员”、磐安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指挥通讯”、磐安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工作人员”、磐安县365行政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磐安县城建监察大队“工作人员”等职位的,下列专业可以报考:电子信息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通信工程、信息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信息科学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应用电子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软件工程、计算机软件、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电子与计算机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
二、户籍审查:
本县户籍或本县生源是指:
1.具有磐安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以2014年2月7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2.出生地在磐安的人员(以户口簿、出生证、出生地政府出具的证明为依据);
3.本县生源是指经高考、被高校录取时户口所在地为磐安的人员。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录机关另行研究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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