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施程序
1、公布自主选拔方案。
学校通过有关渠道向社会公布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方案。
2、资格审查。
(1)学校对申请学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2)学校依据考生学业水平测试中必测科目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进行分数折算。具体折算方法如下:
项目 |
总分 |
加分原则 |
学业水平测试 必测科目(四门) |
70 |
每获得 一个“A”等,得15分; 获得四个“A”等,另外奖励10分。 |
综合素质评价(三项) |
30 |
每获得一个“A”等,得10分。 |
根据等级转换后的分值,由高到低按序排列。结合报名提供的材料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3)中学校长推荐的考生,经我校自主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可获得面试资格。
(4)考生学业水平测试获得四个“A”等者,可直接获得面试资格。
面试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予以公布,考生可以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状态栏”查询。
3、缴纳费用。
通过我校资格审核的考生来校报到时缴纳测试及报名费,人民币60元/人。
4、面试。
面试具体安排将通过南京信息工程大学招生网另行通知。
5、候选考生名单确定。
(1)候选考生人数控制在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120%以内。
(2)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综合面试成绩确定2014年自主选拔侯选考生名单,经江苏省考试院审核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无异议后,确认为我校自主选拔候选考生。
(3)自主选拔候选考生需填写《南京信息工程大学自主选拔录取资格确认书》,并报送至我校招生办公室,未报送者将视为自动放弃侯选资格。
五、录取政策
1、取得自主选拔候选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两门选测科目等级必须达到2B(含)以上,所报专业符合我校选科要求。
2、根据考生报考科类,采取高考成绩、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计算排序。对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的候选考生,择优录取。录取人数不超过本科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加权综合评价的方法如下:
项目 |
所占权重 |
备注 |
高考成绩 |
50% |
总分进行折算(2门选测科目等级不算分值) |
学业水平测试及综合素质评价 |
20% |
按照资格审查环节中,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等级进行折算 |
面试环节及综合测试 |
30% |
对综合测试与面试环节进行折算 |
3、专业安排:
A类考生:综合分数排序在30%之内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并满足其填报的第一专业。
B类考生:综合分数排序在50%之内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一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学校予以录取,满足其填报的6个专业之一。
C类考生:不满足A类或B类所列条件的候选考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属科类本科第二批省录取最低控制线,同时经省教育考试院确认并投档后,在其高考总分上加20分参加专业排序录取,若达不到其填报的6个专业分数,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录取。
以上三类理科考生入校后均可获得“长望实验班”选拔资格,通过选拔程序者即可进入实验班学习。对于符合2014年“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基金”标准的考生,可以享受相应金额奖励。入学一年后可享受学校相关转专业政策。
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有所变动,将以国家或江苏省招生政策为准。
高考招生 | 自主招生 | 招生计划 | 高考招生简章 | 高考保送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