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入围考生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是否参加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逾期未按要求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
(一)愿意如期参加专业笔试和面试的考生,应在2014年1月24日18:00前通过传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确认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确认参加2014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二)自愿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资格的考生,应在2014年1月24日18:00前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标题明确为“放弃声明”,正文为“本人***(姓名,准考证号)自愿放弃参加2014年度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报考职位名称)职位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并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及电子邮箱)、声明人和日期,将个人电子照片作为附件上报。
对放弃专业科目考试和面试但又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放弃声明书的考生,我会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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