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在全国“两会”胜利召开之际,2012年我们在这里召开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会,目的是继续推动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发展,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刚才,表彰了2011年度全省公用服务行业履行社会责任“十佳企业”、“十佳基层消费维权站”、“十佳基层消费维权志愿者”、“消费者满意单位”、“消费者满意商品”,先进单位代表作了发言。在此,我谨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全市广大消费者表示节日的问候!向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社会各界表示诚挚的谢意!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肯定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2011年,市工商部门和市消费者委员会围绕“消费与服务”主题,强化措施,创新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一是维权意识不断增强。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加强消费维权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了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二是调处纠纷成效明显。2011年,全市各级消委组织接待消费者咨询10729人次,受理消费者投诉2601件,调处2575件,调处成功率为99%,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约526.58万元。三是维权范围不断扩大。积极推进基层消费维权网络建设,全市已建立乡镇消费者分会54个,1392个行政村建立了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建站率达99%,在社区(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建立维权站146个,全市基本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覆盖城乡的社会维权监管体系。四是市场经济秩序不断规范。大力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制假、售假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有力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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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正在召开的全国“两会”将民生问题摆上了更为突出的位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和市“两会”确立了“全力完成‘三大计划’(倍增计划、减量计划、覆盖计划),努力实现‘五大目标’(经济实力显着增强、经济结构显着优化、生态环境显着改善、改革开放步伐显着加快、人民生活水平显着提升)”的奋斗目标,这些都给我们奋战在打假维权第一线的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提出了新的要求,做好今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繁重,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和消委要把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置于“科学发展、跨越崛起、扩大内需、改善民生”的大格局中思考、研究和部署。充分认识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保障全民消费安全,增强消费信心,扩大消费需求,营造放心、和谐的消费环境,让消费者得实惠,主动消费,从而促进经济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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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围绕主题,进一步发挥消费维权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中消协今年将“消费与民生”作为年主题。今年,各级消费者组织要紧紧围绕“消费与民生”主题,重视并加强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工作,增强社会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消费与民生”主题活动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维权意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组织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扩大居民消费,引导和加快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与升级转型,实现改善民生和扩大内需的和谐统一,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后劲。深入开展群众性消费维权咨询活动,解答消费疑问,引导消费者科学、文明、安全、健康消费。
二是加大监管力度,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工商部门作为市场经营行为的管理主体,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为重点,加大对各种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和假冒伪劣商品,维护合法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为我市营造公平竞争、安全消费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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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扩展维权领域,健全基层维权组织。各级消费者组织要切实发挥社会“减震器”的作用,进一步建立健全消费维权网点,畅通诉求渠道,做到消费者有诉必诉,有诉能诉,有诉能解,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在建设农村消费维权网络的同时,把基层维权组织延伸到街道、社区(居委会)、企业、学校,不断扩大消费维权覆盖面,确保“全覆盖”。
四是加强自身建设,打造一支过硬的队伍。各级消费者组织要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不断加强组织、队伍建设,努力提高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要不断加强维权机制和制度建设,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适应新形势下的新要求,维护好消费者利益。
三、齐抓共管,将消费维权工作进一步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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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社会的关注、理解与支持。各有关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共同做好这项工作。
一是各地要进一步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对消费者权益工作的领导,建立政府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组织、协调、引导、督促机制,协调发挥各方面的作用,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二是相关职能部门要与工商部门紧密配合,建立联动工作机制,使12315网络与公安110、质检12365、物价12358、司法12348等互联、互动,做到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形成消费维权工作合力。
三是广大经营者要树立诚信意识,认真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法律法规,自觉遵守各项规定,依法生产经营,积极开展售后服务、上门服务、等诚信经营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社会信誉度,以诚信求生存、求发展。切实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为消费者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行业组织应加强行业自律,正确引导业内相关企业,督促企业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水准,妥善处理各类消费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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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是广大消费者要牢固树立维权意识,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并积极参与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不断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要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先进的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增强消费信心,科学、文明、安全、健康消费。
五是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大力宣传科学消费观念,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及时披露和曝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事件,努力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同志们,打假治劣、消费维权工作任重而道远。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支持监督下,开拓创新,奋发进取,不断拓宽维权工作领域,扩大维权工作范围,提升维权工作水平,为荆门跨越发展、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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