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学生必须提供的材料有:
1. 高中毕业证书(个别学校还要求提供中、小学毕业证书及高中会考成绩);
2. 高考成绩单(大学存有档案);
3. 大学各学期的各科成绩;如已毕业,还应提交大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以上材料均为翻译公正件,可用德文、英文。
4. 填写完整的入学申请表;
5. 证件照(根据学校要求提交);
6. 德语水平考试证书 (Zertifikat / Zeugnis) 或证明 (Bescheinigung);个别学校要求公证件
7. 留德审核部的审核证明原件一份。
个别大学可能还要求其他材料。
艺术、音乐、设计、建筑等专业还要求提供一定的作品。
应用科学大学的某些专业可能要求提供实习证明。
因此,在准备递交申请材料之前,一定要写信向有关大学外事处 (Akademisches Auslandsamt/Internationales Büro ) 或通过学校的网页了解入学申请须知。申请材料务必一次备齐,缺任何一件材料均不予受理。
▲保送生没有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应提供何种证明?
保送生没有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可由所在大学出具证明说明情况,并附上高中三年各科考试的成绩单以及大学成绩和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