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
(一)准考证编排。市招生办负责考生准考证号编排,各县区招生办负责打印考生准考证及存根,并在准考证及存根上加盖县区招生办公章。
(二)考点设置和试场编排。各县区为中考考区,各考区可设若干考点。为便于管理,各考点要尽量相对集中设置。考点每个试场为30人,座位编排必须单人、单桌,前后两桌间距不少于80㎝。
(三)试题(答题卡)订制。试题(答题卡)订制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市招生办要根据我市网上阅卷设备要求,做好与省上相关单位的协调工作,提前设计答题卡模板,准确统计试题(答题卡)订制数量,按时上报省上印制,保证中考考试、阅卷顺利进行。
(四)试题(答题卡)运送与保管。试题(答题卡)运送与保管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规定》和《榆林市教育统一考试试题(卷)安 全保密实施细则》。各县区招生办须派工作细致、责任心强的在编人员,按规定时间携带有效证明到市招生办指定的地点领取试题(答题卡)、送交答题卡。
(五)考试科目设置和考试方式。
1.全省统一组织的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与化学、思想品德与历史,共7科5卷。
各科目试卷满分值及考试时间分别为:语文120分,时间为150分钟;数学120分,时间为120分钟;英语120分(其中听力25分),时间为 120分钟;物理与化学120分(物理70分、化学50分),时间为120分钟;思想品德与历史100分(思想品德60分,历史40分),时间为100分 钟。
除思想品德与历史实行开卷笔试外,其余科目均为闭卷笔试。语文为一卷制,其他科目为两卷制。
除中考科目外,其余科目由初中学校按国家课程标准的规定和省教育厅有关工作要求,依据教学进度安排,以考试或考查的方式组织。各县区教育局要落实工作措施,指导初中学校加强对初中教学质量的监控。
2.全省2014年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间统一为6月21日至22日。各科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日期 |
时间(北京时间) |
科目 |
备注 |
|
6月21日 |
上 午 |
8︰30—11︰00 |
语 文 |
英语听力考试 8∶20广播提示,8∶30-8∶50播放正式听力试题。 |
下 午 |
14︰00—16︰00 |
数 学 |
||
16︰30—18︰10 |
思想品德与历史 |
|||
6月22日 |
上 午 |
8︰30—10︰30 |
英 语 |
|
下 午 |
14︰00—16︰00 |
物理与化学 |
各县区务必在考前与当地广播电台、广播站联系,调试接收和播放设备,做好转播工作。
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科学计算器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教基〔2006〕50号)和《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0年春季中小 学学具及制作材料目录)的通知》(陕教基〔2009〕47号)精神,允许考生在数学、物理与化学等考试期间携带规定型号的科学计算器进入考场。
(六)体育与健康考试。按照《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考试工作实施方案》(另文下发)执行。
(七)按照《榆林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理化生实验考核工作实施方案》(另文下发)执行。
(八)体育、艺术实验班专业测试。举办体育、艺术实验班的普通高中,要组织专业测试,测试科目、时间由招生学校确定。测试前,要制定测试和招生方案,上报县区教育局审查、市教育局审批。未按要求上报测试方案并组织测试的,不予安排录取。
八、综合素质评价
各县区教育局、各初中学校要严格落实陕教基〔2009〕55号和榆政教发〔2009〕38号文件要求,健全组织机构,制定评价方案,认真组织好综合 素质评价工作,防止评价流于形式,走过场。评价工作结束后,学校要逐人审核评价结果,确保将真实准确的评价结果记入《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
凡初中阶段获“阳光体育奖章”的学生,在综合素质评价中,“运动与健康”维度可评为A级。
九、阅卷
全市中考实行网上阅卷,由市上统一组织。学业考试以分数阅卷、以“总分+单科成绩等级+综合素质”的方式呈现。单科成绩等级分A(优秀)、B(良 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级。各等级依据各科课程标准基本要求确定。学业成绩在C级以上(含C级),方达到毕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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