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C英伦网 尚清
中国青年律师培训班的部分学员与英国同行在去年圣诞节的合影。
英国大法官办公室中国青年律师培训项目(The Lord Chancellor’s Training Scheme for Young Chinese Lawyers,简称LCTS)旨在帮助中国青年律师获得对英国法在商法领域、诉讼及庭审程序中的知识以及法律执业的实践经验。
英格兰及威尔士大律师公会(The Law Society of England and Wales)的亚太区国际政策顾问于准向BBC英伦网介绍说,这是中英两国政府在80年代末90年代初启动的一个律师合作交换项目的延续。
交流项目
1989年英格兰及威尔士出庭律师公会、事务律师公会与中国司法部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共同启动了这一中国律师执业培训项目。
2001年,中国司法部和英国政府的大法官办公室(Lord Chancellor’s Department)共同签署了相关谅解备忘录。大法官办公室承担了这一培训项目并提供财务资助。
在过去的二十年里,该律师培训项目每年资助15名左右年龄在25至40岁之间优秀的中国青年执业律师前往英格兰参加培训。
于准说,英国是一个法治文化传统很强、对律师的要求非常严格的国家,加上英国法在现代国际商务中的普遍运用,该项目对于中国做国际业务的律师来说无疑是一个镀金的机会。他/她们不光是在信心,尤其是在技能和实力方面都会更上一层楼。
他说,虽然青年律师培训项目并不提供学位,但由于它为学员们提供了在英国律师界难得的实习机会,这是同一般的留学最大的区别。
许多中国目前有名的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或高级合伙人都参加过该培训项目,这些都为中国现代法律服务业做了优秀的人才储备。
培训体会
郭庆在一家事务律师事务所实习时的留影
郭庆女士是盈科律师事务所中国区总部的合伙律师,也是本期培训班中的一名学员。
她在接受BBC英伦网的采访时说,她在去年六月中旬来到英国,项目将于今年四月底结束。
她说,学员们先在伦敦大学亚非学院(SOAS)接受为期一个月的专业英语培训,然后再接受三个月的有关英国法律体制的课程教育。
郭庆说,对她来讲参加这一培训的最大收获是与英国同行建立了广泛的联系,更好地了解在中国的外国客户对法律的需求,为今后进一步开拓国际业务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郭庆在完成语言培训和业务课程后,先后在一家事务律师事务所和一家出庭律师事务所实习。目前,她所在的出庭律师事务所由一位御用大律师直接指导她的工作和学习,使她觉得受益匪浅。
她说,英国在法律行业至少有几百年的沉淀,而中国现行法律制度的建立,包括律师的出现都只有30年的时间。英国法律界有很多值得中国同行借鉴的,比如说他们的律师的敬业精神以及他们站在客户的立场上照料客户、为客户打理所有法律需求的技能等等。
英中比较
在谈到英中司法体制差异时,郭庆说,中英两国司法体制存在的最大不同是中国是使用成文法的国家,而英国则是使用案例法。
她表示,英国司法领域的很多优秀传统让她感到由衷的敬佩,包括法庭审理的细致程度、出庭律师的干练优雅、法官在庭审结束后当场判案的水平,以及对案件事实条分缕析的精确到位。
但是,郭庆认为,中英法律制度的基础不同,实务操作的环境也不一样。比如,英国的法院可以就法院对一件案子是否具有司法管辖权辩论整整好几天,这在中国这个人口众多,司法资源相对紧张的国家里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