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与澳洲,英国,及北爱尔兰,都曾签定互惠协定,在这个协定之下,任何新西兰公民(非有PR人民)都可比照当地人民获得同等福利,如果想要移居这些国家的话。
新西兰福利种类繁多,有些福利必须先审核申请前都必须在新西兰先住一段时间,这些规定的细节相当复杂,如有需要,可以向新西兰社会福利部洽询。
1.子女津贴(FAMILY BENEFIT)
任何有PR者的子女,每位每周都可获得新西兰元六元的津贴,申请者必须在到达新西兰六个月内,提出申请,而计算的日期是从到达之日算起,申请时必需提出小孩出生证明和住所等资料,一般而言,这项津贴的给付持续到小孩到十五岁,十八岁以后的残障者则需申请其他种类的救济,子女津贴、将不再适用,通常这项津贴多半给付小孩的母亲,但是如果小孩不是由亲生母亲抚养,那么这项津贴将付给照顾小孩监护人,有时候子女津贴可以一次给付,而不需每周去领,譬如你可以多买房子作理由要求一次领取,免去每周请领的麻烦。
2.清寒减免(FAMILY SUPPORT)
对于所得低于某一数字的家庭,政府给与减税的补助,这就是清寒减免,它适用于单亲或双亲的家庭,详情请与最近的新西兰国税局询问(INLAND REVENUE DEPARTMENT)。
3.孤儿补助金(ORPHANS BENEFIT)
这项补助金付给照顾孤儿的监护人直到孤儿十六岁,但是如果孤儿十六岁却仍在学,或身体残障,那么这项给付延长给付到孤儿十八岁那年的年底。
4.家务津贴(DOMESTIC PURPOSE BENEFIT) 5.重残津贴(INVALIDS BENEFIT)
一个完全失明,或永久失去工作能力的人,可以定期获得一笔收入以维持其生活。
6.卧病津贴(SICKNESS BENEFIT)
一个由于受伤或生病达数周以上的人,可以因为无法工作而申请此津贴,但是他必须提出医师证明,证明他的病实在太严重以致无法上班或工作。
7.失业救济金(UNEMPOYMENT BENFIT)
一个十六岁或以上的人,如果能证明他真的无法工作,就可申请此项救济,但他必须愿意工作,也必须一直在找工作,同时必须在劳国局作就业登记,并和劳工局保联系,方能享受这种福利。
但是有下列情形者,则不能获和失业救济金。
1.未满十六岁。 2.罢工者。 3.结婚,但另一半有工作者。 4.住院。 5.入监。 6.正获取意外赔偿金者。 7.只愿意作半天工者。
8.国家养老金(NATIONAL SUPERANNUATIO)
养老金的给付必须年满六十岁,同时最后十年中必须有七年生活在新西兰,每六个月养老金根据物价指数调整,申请者在到达十六岁的头六个月内,必须提出申请。
9.遗孀津贴(WIDOWS BENEFIT)
对于丈夫过逝而有小孩要抚养的妇人,政府给与此项津贴,在某种情况下,也有寡妇没有小孩也可获得此项津贴。详情请查询社会福利部(DEPARTMENT O SOCIAL WELFARE)。
10.救急津贴(EMERGENCY BENEFIT)
如果你都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在紧急忙状态下,你可以申请救急津贴,详情请查询福利部。
11.死亡给付(EMERGENCY BENEFIT)
通常给付到死亡后的第四个礼拜,出可以一次给付,这项给付要视申请收入多寡而定,给付详情也较为复杂。
12.意外医疗给付(THE ACCIDENT COMPENSATION SYSTEM)
新西兰的“意外赔偿局”(ACCIDENT COMPENSATION CORPRATION简称ACC),对在新西兰的任何人,包含外来旅客,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对任何严重伤害,任何职业病害,提供无条件复健和赔偿,详情如下:
1.治疗期间可领原薪80%的薪津。 2.领取合理的医药费和复健费用。 3.领取合理的照顾费用。 4.领取因终身残废或疤痕,痛苦、等赔偿。 5.如重伤死亡,家人可领取死亡给付。 6.领取合理丧葬费用(在新西兰下葬)。 7.得到为新工作所需的训练。 8.如衣物、牙齿、受捐、亦可获赔偿。 9.领取因医疗而引起的交通费用。
如果在上班时间,或去上班的路上,或下班回家的路上受伤,那么雇主要负担部份赔偿,ACC理赔的步骤非常简单,只要携带医生开的诊断书,到任何邻近ACC(意外赔偿局)办公室,填一份意外理赔表(NOTIFICATION OF ACCIDENT ANDCLAIM FORM)即可。
13.住所津贴(ACCOMODATION BENEFIT)
对于必须负担高租金,伙食,抵押贷款,房子保险,房子修理的家庭,政府有补助办法。
14.特殊住所津贴(ACCOMMODATION BENEFITSPECIAL)
对于无法得到其它福利,但又必须负担高租金的家庭的补助。